3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梅新益率农业农村工委一行,对《气象法》在我市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听取了市气象局关于《气象法》在我市实施情况汇报,并实地视察了气象观测场和气象台。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执行《气象法》,并先后出台了《台山市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认证实施细则》、《台山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10—2020)》、《台山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市气象局认真做好气象服务工作,坚持做到公益服务群众满意、专项服务用户满意;深入开展气象为农服务两个体系建设,依法履行防雷减灾社会管理职能,积极开展气象科普宣传,推进气象防灾预警中心建设,为我市普及气象知识和防灾减灾发挥重要作用。
梅新益肯定了近年来我市气象工作成绩,认为气象部门为社会进步和地方经济发展作出的重大贡献,并提出,气象部门要继续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气象知识;要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关注民生大局,高标准进一步做好气象服务;要以人为本,切实做好气象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市人大办)
审编:陈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