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市委办公室(市档案局)、市政府办公室、市工业新城管委会、市信访局、市总工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市档案馆。
2.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负责监督: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3.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委编办、市委党校、市委老干部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协调指导:台山海关、台山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台山海事处。
4.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文联、市融媒体中心(市广播电视台)。
5.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市教育局、团市委、市残联、市妇联。
6.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台港澳事务局、市侨务局)、市科工商务局(市招商局)、市民政局、市侨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工商联、市科协。
协调指导:台山供电局、市气象局、市烟草专卖局。
7.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资办。
协调指导:台山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台山市支行、江门银保监分局台山监管组。
8.市纪委监委驻市林业局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市自然资源局(市海洋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流渔办、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协调指导: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9.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市红十字会。
10.市纪委监委驻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协调指导:江门市台山公路事务中心。
11.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市统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市供销联社。
协调指导:国家统计局台山调查队、台山消防救援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