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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台山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来源:台山廉政网  时间:2019-08-28

 2018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9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1人,形成强烈震慑,有力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现将3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广海镇靖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瓒维等两人在审核五保户资格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问题。2008年11月26日经村小组长反映伍某的家庭困难情况后, 陈瓒维等两人未进一步核查伍某的家庭情况,致使不符合五保供养资格的伍某享受五保供养待遇长达90个月,造成国家经济损失49283元。2018年12月,陈瓒维等2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海宴镇海宴华侨农场五丰村委会副主任杨美玲在更新低保户信息工作中不务实的问题。海宴镇海宴华侨农场五丰村低保户朱某于2016年11月18日死亡,五丰村委会副主任杨美玲没有及时将该情况上报镇社事办,导致低保对象亲属继续领取低保金2130元,造成国家经济损失。2019年1月,杨美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赤溪镇长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叶永宽等两人在危房改造工作中把关不严、流于形式的问题。长安村委会在调查彭某危房改造申请资料时不认真不仔细,把关不严,致使不符合危房改造补助条件的彭某通过审批、验收,并获得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3万元,造成国家经济损失。2018年7月,叶永宽等两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典型问题中,主要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集中在低保、五保、危房改造等重点领域,基层党员干部不认真履职,审核把关不严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损害了党的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有些党员干部受到严肃处理,教训十分深刻,广大党员干部务必引以为戒。

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把“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提升到党的政治建设的高度进行部署。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主体责任,从政治上认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极端重要性,主要负责人要不断增强做好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主动性、自觉性,把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在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严格执纪问责,把严重影响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执纪问责的重点,严查严处,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为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