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台山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中
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台山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十二届省委十三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六次全会、十三届江门市委十四次全会、十三届江门市纪委六次全会和十三届台山市委十二、十三次全会部署,回顾总结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工作任务。刚才,市委书记李惠文同志作了讲话,对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鼓励,对抓好今年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并加以贯彻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实施“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脱贫攻坚决战之年。一年来,在上级纪委和市委的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工作部署,认真落实省纪委五次全会、江门纪委五次全会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全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诚履职、主动作为,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努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坚持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
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市纪委常委会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通读和精读结合起来,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第一卷、第二卷贯通起来学习,深刻感悟精髓要义。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等重要讲话和党中央指示精神,一年来共召开常委会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5次,结合职责职能,研究贯彻落实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深化“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部署,围绕监察职能向基层有效延伸、巡察人才库建设等开展专题调研和蹲点调研30余次,形成一批调研成果,积极推动调研成果转化。
全力护航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以上率下,分组带领机关党员干部下沉疫情防控一线,共组织27批次182人次到高速路口、对口联系社区协助开展工作。成立31个监督检查组,紧扣党中央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特别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情况,科学精准稳慎有效实施监督,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70个,帮助企业解决困难25个。
做深做实政治监督。按照市委分工安排,严格执行省委关于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的意见和江门市委的工作方案。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贯彻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和江门市委“1+1+5”工作举措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着力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273个整改事项逐一核查,向75个单位反馈发现问题335个,并督促落实整改。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协助市委贯彻落实《中共江门市委关于进一步构建良好政治生态的实施意见》,会同市委组织部草拟我市实施意见。严把选人用人关,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0029人次,对7人提出暂缓提拔或否定意见。
(二)坚持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持续深化基层正风反腐。紧盯农村集体“三资”、教育医疗、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严查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全市共排查有关问题线索236件,立案83件,处分106人,处理16人。严肃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制定换届监督分工方案,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机动巡察,通报违反换届纪律典型问题,用铁的纪律护航村级换届选举。
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惩治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全市共排查问题线索15件,立案28件,处分25人,处理6人。
坚决打好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突出领导包案、分片督办,深入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对涉黑涉恶刑事案件逐案过筛,用好直查直办、提级办理等措施,推动“惩腐打伞”增效提质。全市共排查有关问题线索20件,立案42件,结案52件,处分42人,处理10人。对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不担当不作为、失职失责的,严肃追究责任,立案4件4人,通报1起典型问题。全面梳理、总结提炼专项斗争中的成熟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惩腐打伞”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三)坚持发现问题与整改落实并重,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稳妥有序开展2轮常规巡察、1轮村级巡察和1轮巡察“回头看”,同步开展1轮专项巡察和1轮机动巡察,共巡察160个党组织。截至目前,已完成对313个村级党组织巡察全覆盖的目标任务;完成对77个党组织的常规巡察,占巡察全覆盖任务的91%,为圆满完成本届市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强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制定整改实施方案,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台账,落实整改进度周报制度。2020年,市委巡察共发现问题1430个,完成整改1375个,整改率96.2%。对巡察发现问题线索集中研判、分类处置,着力提升问题线索处置质量和效率,全年共移交问题线索24件,推动立案38件,处分29人,处理96人。强化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整改落实的跟踪督办,督促各单位党组织自查发现并整改问题761个,健全有关制度254个。
持续完善巡察工作机制。强化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相关部门协调协作,加强巡察与组织、审计、信访、检察部门的配合,推动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加强巡察人才储备,作为全省两个试点地区之一,积极开展人才库建设试点工作,重新组建副组长库和组员库,建立健全巡察人才队伍建设管理有关制度,推动形成长效机制。
(四)坚持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在严管厚爱中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抓住“关键少数”。深入贯彻省委《关于加强对各级党组织一把手监督的意见》,协助市委主要领导对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6个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开展一对一约谈。市纪委监委对水质考核不达标的6个镇(街)镇级总河长和责任河长开展集体约谈,组织6名党委(党组)书记在市纪委全会上作述责述廉报告并接受现场评议。坚持关口前移,向新任职一把手发送廉政提醒函9份,完成918名市管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建档,并在此基础上,各派驻机构建立综合监督单位公职人员廉政档案5239份,实现市直单位公职人员廉政档案全覆盖。
精准把握政策策略。贯通融合纪法情理,深化运用监督执纪“七个看”和问责“六字诀”,科学分类处置线索,精准把握各要素权重和内在联系,综合考量、审慎处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党内谈话工作的通知》,推动党内谈话常态化,全年开展提醒谈话、警诫谈话903人次。建成启用2个“第一种形态”谈话室,规范运用“第一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673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函询、提醒批评484人次,占总数的71.9%;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轻处分、组织调整161人次,占23.9%;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重处分、职务调整4人次,占0.6%;利用第四种形态处理严重违纪违法涉嫌职务犯罪以及给予因其他犯罪被判刑人员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4人次,占3.6%。
树立干事创业鲜明导向。强化问责追责,推动担责尽责,为各项工作顺利完成提供纪律保障。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4个专项工作跟进监督检查;对4宗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置情况开展监督,立案3人,诫勉处理2人;对7宗事件开展问责调查,责令5个单位作出书面检查,立案审查1人,处理14人。落实澄清保护制度,旗帜鲜明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为受到不实举报的15名干部澄清正名。
(五)坚持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监督机制
深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成立派驻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制定派驻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推进市管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出台改革实施意见,深化对市管企业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监督管理,补齐监督短板。根据实践情况,对派驻机构驻在单位和综合监督单位进行调整,并建立派驻机构工作协作机制,不断优化和整合派驻监督力量。
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把坚持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作为着力点,印发《关于在全市各村(社区)设立村级监察联络员的实施意见》,把监察职能有效延伸到村居,加强对村组干部行使公权力的监督。指导各镇(街)纪(工)委选优配强村级监察联络员和健全相关制度,不断提升村级监察联络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有效推动村组干部作风好转、村级事务规范运行,遏制农村“微腐败”。
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程序标准,严格规范信访办理、线索管理、信息查询、措施审批、协查协办和廉政意见回复等工作流程。统筹调度、集中使用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完善协查协办机制,做实做强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室与派驻机构的沟通协作机制,强化联动协作,形成监督合力。
(六)坚持“三不”一体推进,不断提高治理腐败效能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收到信访举报290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38件,立案234件(其中科级干部22人),留置4人,立案数同比增长25%;结案211件,处分189人,处理23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坚持追逃追赃不止步,主动承担追逃追赃工作主办责任,对外逃人员建档立卡,建立“一案一策一专班”和“周汇报、月总结、季分析”等制度,打好“组合拳”,推动工作不断走向深入。
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紧盯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节点,向全市党员干部发送节日廉政提醒短信1.2万多条,并向各部门印发通知,强调纪律规定。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梳理分析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的具体表现,严查顶风违纪,防止问题返潮。全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8个,处分50人,处理14人,通报曝光9起典型案例;其中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9个,处分26人,处理6人,通报曝光6起典型案例。
坚持惩防并举。深化以案治本、以案促改,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用好监察建议书,督促相关部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强化管理。持续加强纪律教育,协助市委举办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培训班,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坚持正面教育示范带动和反面教育警示震慑相结合,通过开展“清风颂廉”主题诵读、“廉洁文化进校园”等活动,营造风清气正浓厚氛围;全面升级改版市廉政教育基地,突出本地案例警示震慑作用,并利用中国庭审公开网打造“云学习”平台,组织各级党组织观看庭审视频,增强党员干部不想腐的自觉。整合案件资源,分类用好身边案例,选用层级接近、行业相同、岗位相似的案例作为廉政教育的重点内容,针对公安、交通、金融、国有企业等系统以及市直机关基层党支部书记、村(社区)“两委”干部、中青年后备干部等开展廉政专题教育60场次,4000多人次接受教育。
(七)坚持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队伍
强化政治建设。加强市纪委常委会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持续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导向。坚持集体学习制度,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模范机关建设,领导班子带头讲党课,全面开展“灯下黑”“两张皮”专项整治工作,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加强支部建设,丰富组织生活,创造性开展推荐一本好书、“5+1”为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活动。
推进全员培训。举办40期集中学习培训活动,建立了微学习、微课堂、微论坛的“三微”学习制度,以党小组、业务室(办、组)为单位,开展小范围的学习培训、交流研讨活动250次,培训3783人次。坚持以考促学,每月开展应知应会知识闭卷测试,市镇纪检监察干部覆盖率达100%。坚持“以案代训”,强化实战练兵,营造学习、干事、创业、奉献的机关文化氛围。
加强监督管理。不折不扣抓好江门市纪委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推动解决问题,提升工作质效。建立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稳步推进检举举报平台处置子平台建设,建立完善涉案款物管理、谈话场所使用管理、财务印章管理等内控管理制度,并编印市纪委监委工作制度汇编,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化、信息化。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开展市监委特约监察员进机关活动,主动听取意见建议。坚持刀刃向内,对6个镇纪委开展专项检查,通报发现的共性问题,督促17个镇(街)纪(工)委对照查摆存在问题、切实整改到位。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件快查快办,批评教育1人,调离纪检监察岗位1人。
一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坚定践行新思想、跟进落实新要求,牢记初心使命,服务中心大局,忠诚履职担当,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迈上新台阶。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斗争的大考中,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把做好疫情防控监督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实践检验,在知行合一中全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台山实际探索实践,不断适应新形势,抓住新机遇,展现新作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一年来的工作让我们深刻体会到:必须坚持政治统领与思想引领融会贯通,始终做到旗帜鲜明不动摇;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与民意导向有机统一,始终做到永葆初心不褪色;必须推动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始终做到恪尽职守不懈怠;必须坚持稳中求进与一体推进系统把握,始终做到标本兼治不偏废;必须坚持改革赋能与斗争制胜同向发力,始终做到敢战能胜不停步。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冷静清醒地看到,我们面临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从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市委巡察的情况看,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平衡不协调的情况仍然存在,一些领域案件易发多发,少数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础还不够牢,对高质量发展的形势任务、实践要求、科学方法领悟不够深入,对监督执纪“七个看”和问责“六字诀”的理解把握还不够到位,监督执纪问责实践中还存在不够科学、不够精准问题;有的干部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责使命认识不深不准,对纪法规定学习不透、尺度把握不当,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职尽责能力不足,等等。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我们党成立100周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省委、省纪委、江门市委、江门纪委和台山市委全会的工作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台山“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坚决扛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以有力政治监督保障“十四五”规划落到实处
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保证全市党员干部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保障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以庆祝建党一百周年为契机,落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意见要求,把党史学习教育与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决策,围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等重点任务,围绕解决好“三农”问题、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等部署要求,找准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的结合点着力点。加强对党中央关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等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省委“1+1+9”工作部署和江门市委“1+1+5”工作举措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江门市委和台山市委《关于进一步构建良好政治生态的实施意见》,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坚定不移重拳反腐,丰富完善“三不”一体推进有效载体
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把反腐败斗争贯穿于现代化建设全过程。聚焦“十四五”规划中政策支持力度大、资金资源集中、财政金融投资富集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和重大工程建设中的腐败问题,以及“雅贿”“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持续整治国有企业腐败问题,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强化廉洁风险防控。织牢织密追逃追赃“天网”,加大个案攻坚力度,精准制定追逃防逃追赃策略。坚持严惩腐败和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紧密结合,扎实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用活用好台山市廉政教育基地,运用本地典型案例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公与私、亲与清、情与法,个人与组织、群众、制度的关系,培育现代文明人格。
(三)持之以恒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营造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
高标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产生“疲劳综合症”,做到越往后执纪越严。把监督节约粮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作为重要任务,深入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对不收敛不收手的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坚决通报曝光,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突出问题,特别是搞“包装式”落实、“标签式”落实、“割据式”落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表现,盯住不放、精准施治。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教育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发挥“头雁效应”,弘扬良好风尚,以上率下、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严格家教家风,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四)巩固拓展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成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常态化开展基层正风反腐的意见,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集中整治,推动基层正风反腐精准化、常态化、长效化,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促进人民生活品质提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强对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及各项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巩固拓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按照扫黑除恶常态化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制度,实现常效长治。紧盯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紧盯公共服务行业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从严执纪执法,坚决惩治基层“微腐败”,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完善基层监督体系,充分发挥村级监察联络员作用,加强对村“两委”干部和村(组)其他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督。
(五)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利剑和密切联系群众纽带作用
准确把握政治巡察的内涵和方向,发挥政治监督作用,履行政治监督责任,着力发现政治上的温差、落差、偏差,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家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创新方式方法,灵活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和巡察“回头看”,高质量完成本届市委巡察全覆盖任务。总结提炼十三届台山市委巡察工作经验,对十四届台山市委5年巡察工作进行通盘谋划。强化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压紧压实党委(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认真履行整改监督责任,健全巡察整改责任机制、督促机制、评估机制,确保巡察整改落实落地。加强巡察人才队伍建设管理,抓好全省试点推进工作,继续做好人才库建设。推动巡察与纪律、监察、派驻、组织等监督统筹衔接,努力形成监督合力。
(六)切实履行专责监督职能,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
把监督进一步融入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和单位治理之中,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挥专责监督作用,推动“四个监督”统筹衔接。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监督,坚持和完善述责述廉工作。通过走访、调研、督查等方式做深日常监督,强化监督信息整合分析。严明换届纪律,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行为。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用好监督执纪“七个看”和问责“六字诀”,准确把握纪检监察证据适用条件,常态化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工作,为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澄清正名。
(七)抓深抓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
发挥改革在落实“十四五”时期重大发展战略任务中的突破先导作用,贯彻落实党中央确定的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规划任务。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对镇(街)纪(工)委和派驻机构的领导。健全完善派驻机构工作机制,着力提升派驻监督质量和规范化水平,推动派驻监督从“有形覆盖”迈向“有效覆盖”。继续有序推进市管企业监察体制改革相关工作,落实好“三个为主”要求。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开展监察委员会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八)从严从实加强自我监督约束,以突出政治建设锻造过硬纪检监察铁军
永葆忠诚干净担当政治品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加强市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忠诚履职尽责,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提高机关党建工作质量,把党支部建设成坚强战斗堡垒。坚持好干部标准、政治标准,抓好镇(街)纪(工)委领导班子选配工作。注重培养年轻优秀干部,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高质量推进全员培训,强化实战练兵,通过“跟班学习”“以案代训”提升镇(街)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既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又关心关怀纪检监察干部心理健康,落实好家访、约谈制度,充分调动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热情。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格执行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的报备及责任追究规定,动态更新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继续对镇(街)纪(工)委开展内部专项检查,使依规依纪依法成为优良传统和行动自觉。铁面无私清理门户,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力谋私贪腐,坚决清除政治不纯、品行不端者,以更严的监督约束防治“灯下黑”,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风正帆满图新志,砥砺奋进正当时。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永葆初心、牢记使命,开拓进取、顽强拼搏,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奋力书写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篇章,为台山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中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