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正风肃纪反腐 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为台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台山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4月14日)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十二届省委九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十三届江门市委十一次全会、十三届江门市纪委五次全会和十三届台山市委十次全会部署,回顾2019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工作任务。刚才,市委书记李惠文同志作了讲话,对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鼓励,对抓好今年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在上级纪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部署,认真落实省纪委四次全会、江门纪委四次全会工作要求,坚守初心、勇担使命,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思想武装,进一步增强“两个维护”的行动自觉
一以贯之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发挥“头雁效应”,市纪委常委会严格落实集体学习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以上率下带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夯实履职思想根基,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举措。一年来召开常委会会前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共54次。
突出政治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责任,重点督促各镇(街)各单位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对打好三大攻坚战、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整治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减税降费政策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肃查处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置若罔闻、应付了事、弄虚作假、阳奉阴违问题,坚决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认真做好省委工作部署以及江门市委、台山市委工作举措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高标准严要求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会同市委整改办开展3轮专项督导,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负责监督的市直单位整改情况开展2轮专项督查。严查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派、两面人。严厉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查处问题19起,处分32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3起。严把选人用人关,市纪委监委回复党风廉政意见687人次。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抓好集中学习,班子成员与各室(组、办)负责人围绕6个专题集中学习发言,提升学习针对性和实效性。抓好警示教育,召开委机关主题教育警示教育会议,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检视问题、抓好整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班子成员围绕“聚焦监督首责,实施全面监督”等9大专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9篇,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54条,推进调研成果转化运用。抓好整改落实,按照“五个摆进去”要求,召开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暨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118条,并制定措施,明确整改期限。
(二)持之以恒深化标本兼治,进一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召开2次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市委主要领导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强化统筹协调,增强工作合力。全市纪检监察组织共接收群众信访举报287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08件,立案187件,其中科级干部24人;结案208件,处分191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持续推进官商勾结专项整治,共查处涉及官商勾结的行贿受贿违纪违法案件9件9人。坚持追逃防逃追赃不停步,纪检、检察、公安等单位选派业务骨干到市追逃办集中办公,两个追逃工作组获评江门市国际追逃追赃工作表现突出集体。
持续抓好作风建设。严查顶风违纪和隐形变异“四风”问题,针对领导干部婚丧嫁娶、公款吃喝、公车私用、会风会纪、办事窗口工作效能等开展明察暗访87次。落实落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促各镇(街)、各单位开展党的十八大以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自查自纠。压紧压实相关部门责任,督促财政、审计部门对“三公”经费使用、私设“小金库”及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开展专项检查。全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5人,通报曝光3起典型案例。强化源头治理,指导各镇(街)、各单位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对原有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进行修改完善,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制度管用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制定《台山市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行为指引》,推动干部强化服务理念,敢“亲”真“清”,担当作为。
加强纪律教育。深化以案促改,协助市委举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警示教育会议暨2019年台山市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深刻剖析郭伟案和我市近年发生的典型腐败案件,市、镇、村三级党员干部同步接受教育;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组织2批次450余名党员干部旁听违纪违法案件庭审。强化正面引导,举办“传承优良家训 培育清廉家风”书画作品展,组织革命历史题材话剧《铁骨丹心林基路》台山巡演,引导党员干部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用活用好台山市廉政教育基地,一年来,有346批7800余名党员干部到基地接受教育。
(三)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问题线索 “大起底”和“回头看”,全市共排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28件,立案21件,处分23人。同时,加大典型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选取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与公安机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线索和案件查办情况,研究解决问题。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累计排查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68件,立案40件,其中科级干部10人;已结案35件,处分29人,打掉“保护伞”29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有力推动全市打“伞”破“网”工作向纵深发展。
全面整治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结合主题教育,聚焦教育医疗、生态环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八大方面,牵头整治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推动党中央各项惠民政策落地见效。深入开展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全市排查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235件,立案82件,处分107人。对6宗事件开展问责调查,给予批评教育4人,集体约谈10人。
(四)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任务,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结合全市机构改革,及时调整了派驻机构的领导管理关系、主要职责和监督范围,致力打造“常驻不走的巡察组”。召开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述责述廉会议,推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全年累计走访督促被监督单位履行“两个责任”547次,督促完善制度365项,开展执行议事决策机制情况检查256次,开展“三会一课”检查204次,办理线索45件。
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在江门地区率先开展村级监察联络员试点工作,加强对村“两委”干部和村(组)其他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督。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冲蒌、汶村两个试点镇的33名村级监察联络员共开展监督检查634次,做好宣传沟通541次,提出改进村“两委”工作的意见建议17条,并向镇纪委反映问题线索8件,经核查,立案查处2人。试点效果明显,镇纪委(派出监察组)监督力量得到有效补充。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执纪“七个看”和问责“六字诀”,全市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102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898人次,占总数的81.49%;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167人次,占15.15%;运用第三、四种形态处理37人次,占3.36%。全市共开展谈话提醒832人次,其中“咬耳扯袖”767人次、“红脸出汗”65人次。紧盯“关键少数”,深入贯彻省委《关于加强对各级党组织一把手监督的意见》,协助市委主要领导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2名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开展“一对一”约谈,向新任职一把手发送提醒函19份。在江门地区率先开发市管干部电子廉政档案系统,把全市副科以上领导干部一人一档纳入系统管理,实现对领导干部廉政情况的实时监控、分析。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春节、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期,约谈有关单位一把手和重要岗位人员225人次。对市直部门因私出国(境)情况、“裸官”情况和信教传教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将发现的问题按干部管理权限向有关单位提出处理意见。落实澄清保护制度,为65名干部澄清是非,旗帜鲜明为干事者撑腰鼓劲。
(五)坚持发现问题与整改落实并重,进一步彰显巡察利剑作用
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突出“两个维护”,着力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巡察工作,深入查找纠正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存在的政治偏差。紧盯巡察目标任务,统筹推进常规巡察、村级巡察、巡察“回头看”和整改督办工作。全年共开展3轮常规巡察、3轮村级巡察和1轮巡察“回头看”,巡察228个党组织,发现问题571个,发现问题线索63件,向市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建议17条。截至2019年底,十三届市委共完成263个党组织的巡察任务,占巡察全覆盖总任务的65.91%。其中巡察村级党组织204个,占村级巡察任务的65.18%。
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市纪委根据移交的问题线索立案30件,处分17人,组织处理103人。落细落实巡察整改,召开巡察整改业务指导会3次,完成565个问题的整改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完善制度310个,对46个党组织开展巡察整改抽查。坚持问题导向,对巡察新发现的共性问题和之前未整改到位的共性问题在全市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认真对照,限期抓好问题整改。
推进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制定工作制度推进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有效贯通。理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由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市直部门单位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工作。拓宽巡察人才储备渠道,完善巡察人才库动态管理,制定市委优秀储备干部中的党员干部轮流到巡察机构岗位锻炼的工作机制,已选派20名优秀储备干部到巡察机构挂职锻炼。举办巡察干部业务培训班,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巡察水平。
(六)落实“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进一步锻造纪检监察干部铁军
坚持党建引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和讲党课,开展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活动等,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积极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以领导班子为责任主体,以内设机构、党支部、党员个人为落实主体,建立四级整改行动落实方案和工作台账,共查摆问题688个、制定有效整改措施769条。制定《台山市纪委监委机关党建工作制度(试行)》,召开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实行党支部会议记录常态化检查,对各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专项检查,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创新教育形式,举办“壮丽70年,奋进新时代”歌唱比赛,组织开展红色经典诵读、重走革命红色路等,全面提升队伍凝聚力。
全面提升能力。建设学习型机关,开展全员培训,以系统培训为重点,着力提升业务水平。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录制的纪检监察系列培训课程,并开展闭卷测试。此外,针对纪检监察干部纪法衔接、公文写作、审查调查等方面的短板,定期举办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全年组织开展培训38次,共计培训干部4117人次。
严格教育管理监督。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格执行省纪委监委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九条禁令”,严守审查调查安全底线,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建立“心连心”桥梁,通过领导约谈、家访和召开年轻干部、新入职干部以及支部书记座谈交流会,及时掌握纪检监察干部思想动态。公道正派选人用人,拓展视野招录选拔干部,形成鼓励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按照省纪委统一部署,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市廉政教育基地等,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从正反两方面典型中汲取经验教训。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制定完善内控管理制度12个,有效推动工作规范化运行。强化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对镇(街)纪(工)委开展专项检查,查漏补缺,推动基层监督执纪提质增效。聘请市监委第一届特约监察员10名,自觉接受监督。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对照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的“十种表现”和“九个问题”深入查摆和整改,切实做到讲党性、敢担当、善作为、常修身,严防“灯下黑”。
一年来,我市纪检监察工作在坚持中深化、在创新中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这主要得益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掌舵引航,得益于上级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各级党组织的密切协作配合,得益于人民群众的支持参与,得益于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担当实干。一年来的工作让我们深刻体会到:必须始终坚定政治方向,坚持强化党的全面领导的根本原则,自觉坚定扛起“两个维护”的政治担当;必须始终发扬斗争精神,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构建台山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必须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织在顺民心、护民利、解民忧上的重要职能作用,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必须始终强化制度执行,一体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必须始终坚持以改革为先导、以创新为动力,主动求新求变、大胆先行先试,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始终铭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重要要求,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冷静清醒地看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从监督检查、信访举报、审查调查和市委巡察的情况看,我们所面临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市政治生态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对此,我们必须把握大局大势,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坚定的战略定力履职尽责,做到零容忍的决心丝毫不动摇、惩治腐败的力度丝毫不减弱,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
二、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台山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叠加机遇的开启之年,做好2020年的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省委、省纪委、江门市委、江门纪委和台山市委全会的工作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推动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强化思想武装,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始终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突出抓好政治监督,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落实情况和党中央关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支持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乡村振兴等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省委“1+1+9”工作部署和江门市委“1+1+5”工作举措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一切阻碍国家制度贯彻执行、影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错误行为,督促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督促推动全市党员领导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工作中,确保党的十九大绘就的蓝图顺利实现。持续深入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严格监督检查,确保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到日常监督、审查调查、政治巡察、责任追究等各个环节,严肃查处“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整治圈子文化、码头文化、拉帮结派、团团伙伙等问题,涵养良好政治生态。
(二)深化拓展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要深化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总结经验成果,完善机制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盘点梳理,加大直查督办力度,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推动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聚焦涉黑组织和恶势力犯罪集团挖“伞”案件,健全领导包案、提级办理、协同办案机制,以打“伞”破“网”助力扫黑除恶。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治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监督作用,重点整治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农村集体“三资”、企业发展、统计造假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加强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监督检查,严肃问责生态环境领域失职失责问题。
(三)持续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构建统一、全面、高效的监督体系。要围绕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一体推进“三项改革”,总结好经验好做法,确保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协助党委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重点完善对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深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深化对市管企业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监督管理,补齐监督短板。全面铺开我市村级监察联络员工作,选优配强村级监察联络员队伍,加强对村“两委”干部和村(组)其他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督。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进一步解决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不断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审计机关问题线索移送、技术调查配合等机制,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调衔接,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
(四)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积极作为。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盯住“关键少数”,进一步强化对各级党组织一把手的日常监督,加大谈话函询、述责述廉、巡察等监督力度,完善市管干部廉政档案,实施精准监督。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强化思想政治工作,用好监督执纪“七个看”和问责“六字诀”,精准把握政策策略。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整改到位。严肃处理诬告陷害行为,落实澄清保护制度,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坚持从讲政治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抓典型抓具体,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严肃查处享乐、奢靡问题,防范和查处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弘扬忠诚勤勉、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清正廉洁的良好风尚。
(五)持续深化政治巡察,促进巡察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融合。要全面贯彻党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贯彻落实省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发挥政治监督作用,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家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增强贯通思维、联系思维,推动巡察监督与派驻监督、镇(街)纪(工)委工作协同并进,实现村级巡察全覆盖。加强巡察报告审核把关,积极开展巡察调研指导,督促各巡察组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着力提高巡察质量。继续实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纪委监委、组织部门相关领导带队参加巡察反馈机制,强化对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监督,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巡察整改情况的抽查检查,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确保整改动真格、见实效。推动巡察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巡察工作制度、规范巡察工作程序,把依规依纪依法要求落实到巡察全过程。落实巡察公开要求,扩大群众参与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应用巡视巡察工作数据管理系统,以信息化助推巡察工作规范化。
(六)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贯彻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既严厉惩治、又有利于稳定,既合乎民心民意、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努力提高治理腐败效能。要突出重点,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坚决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着力查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政府采购、土地出让等领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深化金融领域腐败治理,严肃查处国有企业存在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要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织牢织密追逃追赃“天网”,进一步完善防逃联合机制,构建不敢逃、不能逃的防逃新战线。坚持以“三不”一体理念、思路和方法推进反腐败斗争,推动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继续做好受处分人员跟踪回访工作。持续深化以案治本,做好市廉政教育基地改版工作,突出本地典型案件,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抓好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注重家风建设,促进党员干部养正气、祛邪气、固根本。
(七)以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为目标,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队伍。要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坚持“五个摆进去”,突出抓好政治建设这个根本性建设,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政治机关。继续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到红色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加强党性教育和党性锤炼,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好干部标准,加大干部培养管理和选拔任用工作力度,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大全员培训力度,坚持领导讲、骨干传,强化实战练兵,通过“以案代训”提升镇(街)纪检监察干部审查调查能力, 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内外兼修、纪法兼备,切实提高执行政策水平、执纪执法水平、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和信息化工作水平。继续落实好家访、约谈制度,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强化自我监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格执行省纪委监委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九条禁令”,认真落实市纪委监委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筑牢内部监督防线。严格审查调查安全管理,公正文明执纪执法。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作用,主动接受监督,为特约监察员履行职责创造条件、提供保障。坚持刀刃向内,对镇(街)纪(工)委开展常态化专项检查,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严格禁止打听案情、说情干预、违规过问案件,坚决清除以案谋私、以权搞特殊、蜕化变质的害群之马,持续防治“灯下黑”,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上级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改革创新、真抓实干,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为江门打造珠江西岸新增长极和沿海经济带上的江海门户作出台山贡献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