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十三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整改阶段性任务已完成。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及市委巡察工作部署,现将台城街道党工委、四九镇党委、白沙镇党委、冲蒌镇党委、市财政局党组、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市农业局党组、市海洋与渔业局党组等8个党组织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台城街道党工委
针对“党工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完善党工委议事、“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等学习;充分利用街道党校及分教点,通过“主题党日”、专题研讨班、专题辅导等形式,共组织5场集中学习,参与人数529人次,推送66期微党课。
针对“党建工作推进乏力”问题:严格落实党政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责任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进一步完善《台城街道村级星级化考核制度》和《台城街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方案》,将村级党建工作考核权重由10%提高至13%,强化党建核心领导地位;进一步优化调整党组织设置,将22个党员人数不足50人的村党总支调整为党支部,建立10个村小组党支部和44个社区网格党支部;组织140多人举办2期党务培训班,强化业务能力素质建设;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结合“主题党日”“两学一做”等活动多形式开展党课活动。
针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开展扶贫领域自查自纠回头看、外逃人员大起底和基层党员干部涉黑涉恶线索大排查等专项行动;制定学习教育计划,组织街道党员、村(居)“两委”干部550多人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和警示教育;运用“四种形态”开展各级谈话提醒10多人次;修改完善《台城街道干部出国(境)管理制度》,加强出国(境)审核把关,专人定时与公安部门核对备案情况;对人事档案进行全面核查,做好资料查漏补缺。
针对“财务管理把关不严、工程管理不规范”问题:完善《台城街道办事处街属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台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管理制度》等制度,组织干部及镇属企业职工深入学习,确保制度实施落地;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相关规定,规范各类报销手续;调整小型建设项目承(发)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评标小组,严格执行小型建设工程领导小组讨论决策程序,完善结算验收和工程量变更手续,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的监督。
四九镇党委
针对“‘四个意识’不够强,民主集中制执行走样”问题:重新修订《四九镇党委、政府议事制度》,制定《四九镇党委会议制度》《四九镇政府班子会议制度》《四九镇党委政府“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规章制度;召开6次党委会、13次中心组专题会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到全镇村(社区)党组织开展23次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宣讲学习;采取有力措施关停水源保护区内的4个项目,投入1300多万元完成长龙工业园区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18家,升级改造33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议事制度,规范每个班子的表态性发言记录,做到依法决策、民主决策。
针对“党建工作不扎实,组织建设不严谨”问题:召开党委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并结合每周四的直联工作,定期到党支部部署党建工作;组织各基层支部会议记录员开展党务知识培训,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培养11名入党积极分子;对79名镇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复查,查缺补漏。
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够,监督责任缺位”问题: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召开2次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党委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党委其他成员按“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加强对关键岗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开展廉政谈话65人次;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全面加大对纪委履行监督执纪支持力度,明确纪委书记、专职纪委副书记不再兼任其他工作,配齐专职纪委专干,聚焦纪委主责主业。
针对“作风建设不扎实,执行财经纪律不严”问题:全面开展自查,退回长期借用下属单位的车辆,并运用“四种形态”对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重新修订《四九镇财务管理制度》《四九镇物品采购管理制度》《四九镇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财务开支、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行为;完善《四九镇镇属单位管理制度》,制订《四九镇镇属单位资产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加强镇属企业经费开支和资产发包的监督。
白沙镇党委
针对“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深入扎实,政治建设、思想建设有待加强”问题:建立健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员干部学习制度》《信息宣传工作制度》等制度;组织8次专题政治思想学习,累计参加人员350多人次;完善《党委民主决策制度》,明确党委会议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和决策程序,规范党委会议记录。完善“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优化、规范决策事项范围、方式和程序;组织观看《铸魂》《围猎》等教育专题片,以案施教、以案示警,以案肃纪;投资150多万元加强潮境红色党建小公园、西村纪念公园、“红色驿站”、镇党校等党建阵地建设。
针对“基层组织建设薄弱,作风建设不扎实”的问题:完善《白沙镇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工作制度》《白沙镇实行“三会一课”制度实施方案》等13项党组织规章制度;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向党员推荐16期“枣工”系列动画,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会等活动;开展党费收缴工作复查审核,完成未按时缴纳党费的5个党组织的党费补缴工作,并约谈相关责任人;认真查摆“四风”问题,立行立改、真抓实改,全面开展“7+1”现代新城招商引资前期工作和珠西农产品交易流通中心项目启动区情况摸查,加快推进总体规划修编。
针对“压实‘两个责任’不力,党风廉政建设有待加强”问题:制定《白沙镇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和《白沙镇党风廉政谈话工作制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承诺书;镇委书记带头跟各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15人次;制定《白沙镇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纪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谈话提醒8人次,批评教育5人次。
针对“党的纪律建设不够严实,重点领域廉政风险没有根除”问题:出台《白沙镇公务接待制度规定》,规范公务接待工作,做到“无公函不接待,无清单不结算”;重新修订编制《白沙镇食堂管理制度》《白沙镇办公用品采购和管理制度》《白沙镇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白沙镇车辆管理使用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加强机关事务管理;及时清退无相关政策依据发放的津补贴。
冲蒌镇党委
针对“党委政治意识不强,领导核心作用不突出,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问题: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三重一大”事项讨论决策制度》,规范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列为党委会第一议题,开展7次学习,并广泛开展“六进六入”宣讲活动,派发宣传小册子860份,张贴宣传画98幅,开展下乡送党课130多次,覆盖群众3000多人次;全面完成“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同步推进41座农村厕所、“村村亮灯”工程,按标准完成农村卫生站建设,实施主街道改造工程,整治圩镇集贸市场“脏、乱、差”,推动市委中心工作的落实。
针对“党建工作不规范不严肃,干部责任担当不足”问题:组织全镇32名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人员开展党务培训,指导各党支部严格按照《江门市发展党员工作手册》发展党员,加强发展党员程序、党员会议记录等党务知识学习运用;出台《党组织议事规则》及系列会议制度,规范各项党务工作落实;实施“头雁”工程,物色、培养村级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17人;加强作风建设,认真抓好直联和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意见的办理,走访群众342户,解决75个问题,完成倒塌渠道的修复和新办公楼漏水问题的整改;开展打击偷资矿产资源行为的联合执法巡查,实行“白加黑”巡查8次,执法3宗,刑事拘留3人。
针对“管党治党责任目标不清晰,‘四种形态’运用意识不强”问题: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完善廉政谈话工作机制和镇管干部因私出国(境)政审程序,将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结果与村级组织日常星级考核、个人年终考核、绩效考核、评优评先挂钩;开展对村级组织日常监督检查12次,开展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办(局)负责人廉政谈话33人次,查找廉政风险点596个;组织镇机关党员干部、“两新”党支部党员开展党纪党规和警示教育2次;完善《公务车辆管理办法》,清退使用下属企业车辆,全部公务用车安装卫星定位终端,并纳入市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规范管理公务车。
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不到位,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加强对村组资产资源的统筹管理,将资产资源发包管理纳入村级星级考核;完善17个村组资产资源台账及发包合同的排查,开展集体资产资源清产核资,组织村(居)两委干部、村组长212人学习《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自治法》和“三资”交易管理办法;镇机关工会召开工会会员代表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工会财会》有关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工会经费的使用规范。
市财政局党组
针对“政治任务要求不严,思想建设下功夫不够”问题:制定《中共台山市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共台山市财政局党组会议制度》《台山市财政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党内文件,以制度为抓手,全面加强党的领导;配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职秘书,规范做好党组和中心组的会议记录;联合市扶贫办开展扶贫和涉农(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专题培训,配合审计部门对扶贫资金做好审计,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开展2016-2017年扶贫专项资金检查,开展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推动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
针对“基层党建工作不力,干部管理工作不科学”问题:党组主要负责人带头制定党建工作计划,部署撰写半年总结、年终总结,强化党建主体责任落实;将“三会一课”“两学一做”“主题党日”活动充分结合,开展以“党建带妇建,以妇建促党建”“践行十九大精神,共建平安机关”等形式的主题活动;定期检查党员学习记录,规范完善学习档案;专题学习“双直选”工作程序,开展支部会议记录全面检查,确保会议记录规范。
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廉洁纪律建设有待加强”问题:建立主体责任清单和监督责任清单,强调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印发《台山市财政局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健全廉政谈话约谈制度,开展谈话提醒23人次;修订完善《台山市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监管,完善报销程序,严格依照财务管理规定及审批程序办理资金支付;强化党章党规党纪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业务知识的学习,增强廉政风险意识,防范财政资金风险。
市国土资源局党组
针对“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力度不够”问题:邀请市委宣讲团成员专题辅导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修改完善《台山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工作规则》《台山市国土资源局党组议事规则》,制定《台山市国土资源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细化党组议事内容和程序;扎实开展不动产双提升活动,将二手房转移登记时限、抵押权登记时限由原来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分别缩短至5个工作日和3个工作日,提质提速更好为民服务。
针对“党建工作责任不严实,落实不力”问题:转变思想,树立“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观念,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制度,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带头到各党支部讲党课8次,开展“支部共建”和到红色基地参观学习活动;认真落实党内政治生活,高标准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落实专职党务干部具体负责发展党员工作,组织党务干部和支部书记学习发展党员流程,严把党员入口关、考察关、支部讨论关。
针对“‘两个责任’从严从紧压实不够,专项工作整治不力”问题:修订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党风廉政建设主体清单》,把“一岗双责”责任落实到工作全过程;重新排查梳理246个岗位廉政风险点512个,制定防控措施576条;加强对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监督,开展3次明查暗访;坚持抓早抓小,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和剖析本单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分管领导集体谈心谈话5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谈话提醒5次;制定《干部出国(境)制度》,将145个干部出国(境)证照收归办公室统一保管;全面完成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的整改。
针对“廉政风险问题明显”问题:通过局网站、公告等途径对外公开可自行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公司测绘,促进测绘市场公平;制定《台山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实施办法》《台山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考核办法》《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流程图》,用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修改完善《台山市国土资源局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规范财务报销和工会经费的使用。
市农业局党组
针对“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突出,党组决议执行不到位”问题:健全《台山市农业局党组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台山市农业局学习制度》,强化中央及上级党委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召开中心组学习会3次、召开各类专题传达学习贯彻会议7次;全面梳理制度清单,制定(修订)27个制度,对党组会议提出的计划,及时形成任务清单和工作台账,以清单明责定规,定期开展检查,听取执行情况汇报,确保党组决议真正落地。
针对“党建责任不落实,党务工作不规范”问题:对局党建工作制度进行修改完善,明确局“一把手”和分管领导的党建工作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党务工作,举办农业系统党务培训班,对下属单位党组织开展3次检查和指导;建立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和领导班子成员到下属单位上党课制度,夯实基层党建工作。
针对“从严治党责任意识不强,党风廉政教育工作不扎实”问题: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领导干部约请谈话制度》,扎实开展纠正“四风”和加强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及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对局各党支部和下属单位“一把手”开展述职述廉工作,倒逼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工作职责;组织领导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革命纪念基地,对近年本单位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深入剖析,推进廉政警示教育常态化。
针对“财务监管不严,存在资金使用管理漏洞”问题:全面排查和整改资金使用管理问题,及时清退相关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工作体系,开展财务管理人员业务培训,规范报账程序;制定《农业科学研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建立科研经费审批与管理机制,使科研经费管理工作可以有章可循;建立执法罚没物品管理登记制度,指定专人管理仓库,确保罚没物资账目明晰,去向清楚。
市海洋与渔业局党组
针对“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有力,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问题:修订《台山市海洋与渔业局党组议事制度》《台山渔政大队领导班子议事制度》,明确“三重一大”、党的建设等事项都要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对重点难点问题制定工作方案,推动各沿海镇加强海洋渔业管理、清理整治违法养殖用海等工作;加强思想理论武装,组织开展学习4次,党史基础知识测试1次,通过门户同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57篇。
针对“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问题:制订《台山市海洋与渔业局“三会一课”制度》,完善《渔政大队党支部工作制度》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落实3名干部负责党建、人事、组织工作,对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会议记录员和相关党务同志开展党务工作培训;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专题民主生活会、支部工作、接转组织关系工作等制度,开展缅怀革命、弘扬光荣传统等“主题党日”活动;规范选人用人工作,严格执行“三定方案”的设置,规范岗位配置,及时纠正违规设置个别干部职位。
针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部分领域存在较大廉政风险隐患”问题:完善“两个责任”清单,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共查找主要廉政风险点22个、77个表现形式,制定防控措施85条;完善《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约谈,共开展谈心谈话21人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时核查和清退违规报销的差旅费和违规发放的出海巡航补助;加强对下拨各镇专项资金的日常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完善执法船艇管理制度和采购、维修项目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执法船艇燃油添加记录、油耗统计台账和维修记录台账,强化执法船艇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针对“非法捕捞行为执法不力、非法用海监管严重缺位”问题:进一步加强海域、海岛执法巡查,出动执法船艇124艘次,执法人员753人次,检查渔船1333艘次,查处违反渔业法规案件15宗,办理盗采海砂案件4宗,发出整改通知书28份,发出《依法用海告知书》6份,督促业主依法恢复海域原貌3处;加快推进重点海域的违法养殖用海清理整治工作,对黄茅海大襟岛等海域违法养殖设施进行清理,拆除333个蚝排共800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