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整改阶段性任务已经完成。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及市委巡察工作部署,现将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工商务局等3个单位党组织整改情况公开。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夯实党组主体责任 多措并举狠抓整改
针对“‘四个意识’不强,落实中央精神不到位”问题,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定《交通行政处罚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等4项制度,进一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针对“党建工作没有放在应有位置,组织生活不正常”问题,进一步转变思想,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观念,认真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制定《宣传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工作方案》《2018年“两学一做”学习计划》《“三会一课”学习计划》等学习计划,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进一步完善《党支部七项生活制度落实规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按照规定收缴党费,并做好公示。
针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履行监督责任有所缺失”问题,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层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9份,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谈心谈话4次,对4人进行谈话提醒。健全《台山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重新编制《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明确岗位79个,廉政风险点373个,制定防控措施551条,并加强对廉政风险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开展3次监督检查,参加2次招标代理机构选定会议,开展1次警示教育活动。
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问题,制定本单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意见》《财务管理制度》《公物购置及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规范财务管理以及公物购置、管理,清退违规发放的补贴和奖金。
针对“违规行为多发,廉政风险较大”问题, 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台山市地方公路管理站采购制度(试行)》等制度, 理清财务管理关系,规范现金管理和报销手续,加强对大额开支的监管,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制定《台山市地方公路管理站投资一般农村公路项目造价管理办法》等4项工程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管理;完善《交通行政处罚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行为。
针对“选人用人不够规范,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严格落实干部任职回避规定,及时调整应回避人员工作岗位。召开党组会议对33名干部档案专项审核情况进行认定,进一步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非市管干部工作人员和退休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切实规范干部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
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强化党建落实整改
针对“党组政治意识不强,执行政治规矩不严格”问题,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党组核心引领作用,主动担当作为。修订《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局务会议制度》《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规范各项会议的召开和记录,落实党组议事规则,落实党组抓意识形态工作与党建工作、业务工作紧密结合。
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存在党的建设缺失”问题,压实党组书记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党建工作制度汇编》、《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计划》和《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方案》等要求,扎实抓好“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活动等工作的落实,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积极派员参加市组织的党建学习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能力。制定《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办法》《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办法》,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加强出国(境)证照管理。重新对单位管理的26名股级及以下干部人事任免审批表进行核查。
针对“执行党的纪律不到位,存在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组监督责任和“一岗双责”,制定《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和纪检监督清单》,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反腐败教育;纪检组加强对审批、执法等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不定期开展谈话提醒;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再次全面查找廉政风险点,确定21个廉政风险点,落实21项防控措施;《制定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涉农项目资金暂行管理办法》,强化涉农资金的监管。
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立行立改,及时整改个别办公室面积超标问题。重新修订《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财务支出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修订《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举报受理工作制度》,积极处理群众投诉,3月以来已处理18宗投诉。同时,加强价格检查和执法工作,严肃处理价格违法行为,并向投诉人做好解释工作。
针对“廉洁纪律执行不严,财务运作存在风险漏洞”问题,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股室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同时,加强对财经纪律和新修订的《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财务支出管理制度》的学习,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相关要求,规范票据报销和入账手续等管理。
市科工商务局党组:规范专项资金管理 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针对“以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组会议,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不严肃”问题,健全《台山市科工商务局党组工作规则》,规范党组工作机制,强化核心意识。严格按照规定召开党组会、局务会,规范会议记录。制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以自学和集中学习的方式,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等政治理论知识学习。同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深入调研,组织撰写2期《台山市科工商务运行情况反映》,切实提高政策理论应用水平。
针对“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成立中国共产党台山市科工商务局机关委员会,及时组织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换届选举,配齐配强党务工作力量;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各党支部书记或委员上党课7次,开展7次主题党日活动;印制学习记录本,规范理论学习记录;派出5名党员干部参加市组织的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班和党务干部培训班,提高党务工作者能力;规范党员发展和人事档案原始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核查2014年以来发展入党的5名党员档案资料,核查股级以下干部人事档案32宗。
针对“‘两个责任’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印发《市科工商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细化清单》,压实“两个责任”。制定《市科工商务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做到工作推进有重点、有抓手、有措施。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和履职报告制度。落实纪检工作“三转”,对纪检组长工作分工进行调整,并坚持抓早抓小,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已开展针对性谈话提醒10人。
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问题,建立《台山市科工商务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范公务接待审批流程,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逐年压减公务接待开支。加强自查自纠,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并上缴国库。
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力”问题,建立健全《台山市科工商务局财务制度》、《台山市科工商务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和《台山市科工商务局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财务、政府采购和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完成2013年、2014年24个科技三项经费项目和15个技术改造项目的跟踪问效,收回项目结余资金48.46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