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部署,十四届台山市委第二轮巡察反馈于7月13日启动。
市委各巡察组分别向市工业新城党委、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等11个党组织进行了“一对一”反馈。分管(协管)被巡察单位的市领导,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同志分别参加了巡察情况反馈会议,传达市委书记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抓紧抓实巡察整改提出要求。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
会议指出了本轮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有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系统本领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到位,履行职能责任有差距;有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严实,一些重点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仍有发生;有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规范;有的上一轮巡察、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够到位等。
会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新部署新要求,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全力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保条条整改,件件落实。加强巡察成果运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将加强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并适时组织开展巡察整改评估,对评估结果为“差”等次的,将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责成开展二次整改,并依规依纪对相关责任人员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