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部署,第十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
市委巡察组分别向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反馈巡察情况,向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台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台山大湾控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台山博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反馈巡察“回头看”情况。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参加巡察情况反馈会议,传达学习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反馈严肃指出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问题。有的贯彻新发展理念有差距,国企运营质效有待提升;有的重点领域监管乏力,国有资产、土地资源、工程建设等方面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有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扎实,领导干部监督、纠治“四风”等方面力度不够;有的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推进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把抓好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要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严格对照反馈意见逐条细化任务、逐项明确时限,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推动整改见底见效。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坚持标本兼治,从制度层面深挖问题病灶,聚焦共性问题开展重点整治,健全内控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把巡察整改与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作风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推动以改促治、以治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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