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十三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和第三轮村级巡察反馈工作已结束。按照中央、省委、江门市委和台山市委的要求,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以及市纪委副书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分别带队参加各巡察组的巡察反馈工作。现公开市委巡察组向市委政法委员、市委统战部、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公资办、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台山大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台山博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台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党组织,以及大江镇、都斛镇、斗山镇、赤溪镇、 白沙镇和川岛镇辖下106个村级党组织反馈的问题。
市委政法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以书记办公会讨论“三重一大”事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未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两学一做”没有形成常态化、制度化,“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干部任免程序不规范;调研存在“蜻蜓点水”“走马观花”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财务管理混乱、监管不到位。
市委统战部:落实市委统战工作决策部署有差距;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严肃,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工作不扎实;党组织会议记录不严肃,组织生活不正常,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缺失,人事档案管理不认真;个别领导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不强;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执行不到位,谈话提醒工作不重视、不扎实;出国(境)证照管理松散;公车管理、财务开支存在廉政风险。
市水利局党组:推进水利改革发展有待加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仍有差距,个别水利工程重大设计变更未提交党组会议讨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组织生活质量不高,“三会一课”执行不严,党建队伍力量薄弱,违规破格提拔干部;责任担当、攻坚克难精神不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监督执纪失之于软,出国(境)管理松散,对基层单位资金监管不够到位。
市林业局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不够坚决,“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学习宣传贯彻党中央以及各级党委会议精神浮于表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严肃;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建制度缺失,基层党组织涣散;作风建设不扎实,注重做表面文章,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廉洁意识薄弱,随意公款私借,工程管理不规范、审批验收不严谨,财务开支报账手续不完善等。
市公资办党委:对中央2014年出台的一系列有关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文件不学习不传达不研究,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弄虚作假,对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没有做到常态化、制度化;基层党建工作薄弱,对下岗企业的党员疏于管理,没有组织下岗党员和退休党员开展组织生活;职工招聘“裙带关系”严重,出国(境)审批制度执行不严;公务接待开支不规范,报账原始资料不齐全,违规大额现金支出;对下一级企业权力的运行和监督制约不到位,企业薪酬待遇制度缺失,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财务监督形同虚设。
市中医院党委:党委领导地位不突出,以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委会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党政班子担当意识不够,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教育工作力度不足;党建工作边缘化,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不严,换届选举随意,出国(境)管理抓得不严;违规提高院长基金计算比例发放绩效奖;“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谈话提醒内容千篇一律,重点岗位监管缺失,白头单违规支出过频,单笔数额过大,廉政风险大。
市妇幼保健院党委:党的政治功能弱化,以党政班子联席会议代替党委会议,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扎实,存在领导小圈子利益;对职工职业道德教育欠缺,党的宗旨意识弱化;党内组织生活开展不正常,违规设置中层岗位,未足额缴交党费;违规发放工资奖金,滥发补贴,违规购买高档礼品及水产品、饮料;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以经济处罚代替纪律责任追究;财务管理不规范,大额支出依据不充分,购买办公用品没有具体清单,利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
市公资办下属公用、大湾、博达三大公司党组织:落实上级部署不力,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措施不多,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和企业管理成本核算不完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不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党的组织生活走过场,基层党支部建设虚化弱化,党员档案资料遗失严重;选人用人随意性大,返聘退休人员多;公款“吃喝风”禁而未止,违规滥发薪酬福利,违规提高干部职工待遇标准,出差超标准住宿;企业制度建设不健全,内部管理混乱,存在违规调账、违规套现、大额现金支付无明细、账外资产较大等问题。
大江镇村级党组织: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不严格,党员大会审议长期缺失;基层党务工作浮于表面,组织生活形式单一,发展党员不规范,违规使用集体资金缴纳党费;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有“温差”,精准扶贫审核不严;重点领域监管不严,拆分工程规避监管,小型工程管理混乱,“白条单”报账严重;履职担当意识不强,宗旨意识淡薄,部分村干部作风散漫。
白沙镇村级党组织:党的领导弱化,“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政治学习、专题教育学习浮于表面;“三会一课”和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不正常、不规范,发展党员过程不严谨,档案管理混乱;“三清三拆三整治”和“河长制”工作落实不到位,精准扶贫对象识别不精准,低保审核不严;集体资金管理和村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廉政风险突出,集体资源发包不规范;大额现金支付和“白条单”开支较多,库存现金严重超标;“两委”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服务意识不强,存在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斗山镇村级党组织:政治意识不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建制度落实不力,“三会一课”、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不正常、不规范,发展党员过程不严谨,档案管理不规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力,落实精准扶贫政策不到位,低保审核不严;村级财务报账把关不严,大额现金支付和“白条单”开支较多,库存现金严重超标,工程报账资料不完整;基层党员干部作风不实,存在公款吃喝和陈规陋俗等问题。
都斛镇村级党组织: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党组织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不强;党建工作不扎实,会议记录造假,对失联党员处理不及时,发展党员程序不严谨,违规使用公款缴交党费团费;脱贫存在形式主义,实施改厕政策有偏差;财务管理极不规范,月结库存现金超额和“白条”入账问题严重,惠民专项资金发放有漏洞;基层治理不力,农村自建房违建现象突出,养殖污水乱排放长期投诉无解决;奢靡之风盛行,议事造假走过场。
赤溪镇村级党组织: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乏力,“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发展党员工作不细致,党费收缴不及时,开展组织生活不严肃不认真;“三清三拆三整治”和“河长制”工作落实不到位,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有偏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明确,警示教育不深入;村集体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库存现金超限额、大额现金支付、“白条单”报账等问题;村集体资源发包程序不规范,无海域使用权证发包资源现象普遍;工程报账材料不充分,重大工程没有进行招投标;村干部慵懒散拖突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所抬头。
川岛镇村级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在村级各项事务中领导核心作用虚化边缘化,“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政治功能弱化;党建工作不扎实,党组织生活不经常不严肃,学习教育流于形式;推动“三清三拆三整治”“厕所革命”决策部署不主动、不深入,危房改造审核把关不严;抓党风廉政建设不谋划不部署,对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监督少;财务把关不严,存在大额现金支出、“白条账”开支、核算不规范、工程款支付报账资料不齐全等问题;村干部担当意识不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突出。
此外,各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