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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情况
十三届市委第七轮常规巡察和第二轮村级巡察反馈发现的问题
来源:台山廉政网  时间:2019-04-29

 近期,十三届市委第七轮常规巡察和第二轮村级巡察反馈工作已结束。按照中央、省委、江门市委和台山市委的要求,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带队参加各巡察组的巡察反馈工作。现公开市委巡察组向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妇女联合会党组、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市红十字会党支部、市开放大学党支部、市第一中学党委、市台师高级中学党委和四九镇、端芬镇村级党组织反馈的问题。

市委宣传部: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缺失, 部分大额资金的使用未见集体讨论决策;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工作部署不够有力,构建“大宣传”格局方面有差距;对意识形态工作推进不够有力,落实“党管媒体”“党管导向”职责不到位;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档案管理不严谨; 公务接待管理把关不严,公务接待陪餐人数超标;警示教育不到位, 内部管理不够规范,财务管理不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重大工程项目管控督办缺位。

团市委:政治引领导向作用不够鲜明,对青少年事业发展推动不力;“三重一大”事项研究不规范, 末位发言制度执行不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对基层团组织建设指导不力;作风建设抓得不严实,深入基层、深入青年调研不够扎实;党风廉政责任压力传导不够,谈话提醒效果不明显,从严管理干部意识不强;办公费用支出不合理,财务管理混乱。

市妇女联合会党组: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明显,以每周业务例会代替党组会研究决定重大事项,个别“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讨论过程不充分;党员学习教育工作不实,个别党建制度建而不实,抄袭痕迹明显;作风建设抓不严,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不到位,隐匿转嫁经费到下属单位开支;没有专题研究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个别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表面化;资金管理、工程管理、资产管理不规范,廉政风险突出。

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政治意识不强,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推进残疾人事业新发展工作乏力;统揽全局作用发挥不够,以理事会代替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个别事项未议先行;对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视不够,缺乏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个别领导存在特权思想,办公用房面积超标搞虚假整改;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居家康复工作主动作为不够;没有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流于形式;工程建设、器材采购廉政风险较大。

市红十字会党支部:主要领导统筹驾驭能力不够,担责角色不到位,班子整体合力不足,团队意识不强;党的思想建设不严不实,学习贯彻中央及各级党委重要会议精神不到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形式化;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人事档案资料审核不严、重要材料缺失、材料整理混乱;工作作风不扎实,个别领导干部存在官僚主义作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违规发放补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不清,“四种形态”运用应付了事;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一些办公设备购置没有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工程建设费用报账手续不完善。

市开放大学党支部:政治核心作用不突出,以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支委会,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存在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情况;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深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够扎实,对加强高校意识形态前沿阵地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党建工作责任压得不实,组织生活不严肃,不认真,干部管理不严,人事档案管理混乱;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违规发放津补贴;党风廉政建设意识不强,责任不清,“一岗双责”不到位,党内谈心谈话制度缺失,对公职教师出国(境)管理不严;财务管理、工程管理不规范,重大开支依据不足。

市第一中学党委:政治功能弱化,政治站位不高,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规范;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抓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选人用人存在薄弱环节;学校对师德师风教育抓而不紧、抓而不实,“四风问题”仍然存在;党的纪律意识不强,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风险。

市台师高级中学党委:政治建设站位不够高,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不深入;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缺失,重大事项决策不规范;“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没有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建设不够规范,违规配备助理岗位干部;“三会一课”制度没有落到实处,会议记录缺失、不规范;党费收缴责任压得不实,党费收缴不及时;作风建设不够扎实,为师生服务的宗旨意识淡化,担当精神不足,存在安于现状的思想;思想教育抓得不紧,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宽松软,纪律作风建设不严不实;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财务管理、工程管理不规范,廉洁风险依然存在。

四九镇村级党组织: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不足,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不严格;对党建工作不重视,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发展党员不严谨,党员教育不到位;对乡村振兴战略和生态环境保护认识不足,推进“三清三拆三整治”等工作力度不足,部分乡村垃圾堆积现象严重,村容村貌较差;精准扶贫识别不精准,低保动态跟进不及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村监委监管不到位,“白头单”入账较为普遍;违规使用公款缴纳党费团费;个别党组织软弱涣散,缺乏碰硬精神;换届选举不规范,监督不到位;个别干部宗旨意识和党性不强,作风散漫。

端芬镇村级党组织:政治意识不强,“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建工作不扎实,“三会一课”、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不正常、不规范,发展党员培养过程不严谨、程序不规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力,“三清三拆三整治”“河长制”等工作落实不到位;落实精准扶贫政策不到位,低保审核把关不严、退保不及时;村级财务报账把关不严,资金管理混乱,大额现金支付、“白条单”开支较多,工程项目报账资料不完整,廉政风险突出;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开展不力;基层党员干部作风不实,个别基层干部仍然存在农村陈规陋俗思想。

此外,各市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