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台山市委的统一部署,市委巡察组于2017年9月1日至11月30日,对我市大江镇、川岛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人民医院党组织开展巡察监督。
根据市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的举报和反映,主要包括:(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二)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三)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四)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反映情况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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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台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