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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来源:台山廉政网  时间:2021-06-25

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作如下调整:

陈英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副主任、代理主任)负责市纪委监委全面工作。

张锦红(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协助陈英辉同志分管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委务会日常工作;分管办公室、调研教育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市委巡察机构(巡察办、第一巡察组、第二巡察组、第三巡察组、第四巡察组、第五巡察组)。

黄兆启(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分管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驻市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驻市林业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陈立慧(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办主任)协助张锦红同志分管市委巡察机构(巡察办、第一巡察组、第二巡察组、第三巡察组、第四巡察组、第五巡察组)。

李国锋(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协助黄兆启同志分管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

苏电波(市纪委常委)协助张锦红同志分管办公室、调研教育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

符石云(市纪委常委)协助张锦红同志分管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

龚祥生(市监委委员)协助黄兆启同志分管第三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驻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纪检监察组。

肖炳培(市监委委员)协助黄兆启同志分管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驻市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驻市林业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