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作如下调整:
刘 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主持市纪委监委全面工作。
陈迺章(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协助书记主持日常工作。主管办公室、调研教育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及派驻机构,归口协调市委巡察工作。
张锦红(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主管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六纪检监察室。
罗荣文(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办主任)分管市委巡察办和第一、二、三、四、五巡察组,以及派驻机构工作。
黄兆启(市纪委常委)分管第三、五、六纪检监察室工作。
陈立慧(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分管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工作。
李国锋(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分管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工作。
谭健秀(市监委委员)分管第一、二、四纪检监察室工作。
魏清莲(市监委委员)协助陈迺章同志分管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分管办公室、调研教育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