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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
深学细悟活用《条例》 增强监督执纪能力
来源:台山廉政网  时间:2024-03-01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纪党规的坚定执行者和忠实捍卫者,要清醒认识肩负的重大责任,自觉带头学深悟透《条例》,确保《条例》贯彻执行到位。

学懂弄通新《条例》内涵和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三次修订《条例》,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断完善纪律规矩,充分彰显了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此次新修订的《条例》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转化为纪律要求,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条例》作为加强党规党纪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新旧对比学习、阅读专家学者解析、结合案例深入思考等方式,逐条逐句深学细悟,准确掌握《条例》的丰富内涵和实际要求,以扎实的学习成效推动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条例》坚持靶向施治,聚焦监督执纪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实违纪情形,细化处分规定,让铁纪“长牙”、发威,让党员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时刻树牢“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清醒认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准绳,不断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以反面典型案例警示自己常思贪欲害,特别是在观看警示教育片时要真正把自己摆进去,对照自身全面体检,及时发现自己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要不断净化自己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不该交的朋友不交,不该拿的东西不拿,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底线。

坚决做贯彻《条例》的执行者和捍卫者。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条例》是纪检监察机关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的“标尺”,纪律不执行,就形同虚设。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要坚决严格执行《条例》,维护纪律的刚性和严肃性,坚持严的基调惩治腐败,对违纪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要深化纪法贯通,一体执行运用《条例》和其他党纪法规,促进执纪执法相互贯通、有效衔接。要精准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确保执纪执法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台山市纪委监委 郭鑫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