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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盯责任提升监督质效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时间:2021-04-14

 

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能力,离不开有力有效监督。保障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有效贯彻落实,监督起着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增强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以有效监督跳出历史周期率等作出重要论述,为开展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

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归根到底都离不开监督职责履行。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在着力提高监督质效上下更大功夫,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提升监督质效,必须在“精准”上发力。精准才更有力。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纪检监察监督必然是政治监督,必须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落实这“三力”,哪一样都离不了“精准”的要求。比如,立足“两个大局”,心怀“国之大者”,需要对什么是当前“国之大者”心中有数;监督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需要明确党中央对一个地区、一个领域工作的定位和指示要求,需要看清被监督地区和单位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的职责使命;开展换届风气监督检查,需要清楚有关政策要求、当地政治生态、干部队伍基本情况,等等。只有做到大局清楚、政策清楚、情况清楚,监督才能有的放矢,才能直击要害、发挥威力。

提升监督质效,必须在“具体”上用劲。凡事一具体就深入。监督落细落小,盯住具体人具体事,才能有效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拿毫不松懈纠治“四风”、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滋生蔓延来说,强化监督必须深入到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一线去了解情况,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层级、不同个体身上的突出问题,采取具体措施进行纠治。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真正把为群众办实事的要求落到实处,下沉一线、深入基层,了解群众所急所难所愁所盼,拿出实在管用的措施和办法。如果大而化之、“隔岸观火”,终究雾里看花隔一层,不仅损害监督严肃性,更谈不上提高监督实效性。

提升监督质效,必须在“责任”上紧盯。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历史性成就,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断压紧压实是一个重要方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明晰责任是重要一环。落实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各级各层都有自己明确的责任在里面。具体到某个任务、某项工作,都有一个从研究到部署到检查再到考核的闭合责任链条。开展监督,必须紧盯各个责任事项,对标党中央要求,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运用好问责利器,才能实现纪检监察机关和被监督单位在根本目的上的一致,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提升监督质效,必须在“融合”上贯通。监督是一项系统工程,单靠一家一部门之力恐怕难以完全奏效,必须在“融合”上做文章。融合某种程度上就是创新,包括力量整合和手段融合。力量上,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增强监督合力。手段上,要持续探索创新,比如在破解“一把手”和同级监督难题方面,一些地方试点开展民主生活会监督、重大事项议事规则改革、上一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委书记谈话、述责述廉评议等,这些做法为形成监督“关键少数”抓监督的良性循环、带动监督效能整体提升提供了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