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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要闻
坚决履行好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时间:2018-12-29

    提起反腐败,有人常常先想到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

  这种印象并不为错。改革开放40年来,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持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其中发挥了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这种印象又有所偏差。事实上,从严管党治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起决定作用的一直是党委。纪委,始终履行的是“协助”职责,坚持紧紧围绕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定位来担当作为,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明确定位“协助”,体现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正确方向

  纪委的职责,由党章所赋予。协助党委开展工作的职责定位,是党章规定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恢复重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明确纪委的根本任务是“维护党规党法,切实搞好党风”。1982年十二大党章,明确规定纪委“协助党的委员会整顿党风”。党的十六大党章,增加了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党的十九大党章,总结历史和实践经验,鲜明提出“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可以看到,我们党几次修改党章,对纪委的工作任务不断作出调整、提出新的要求,但对“协助”这一职责定位始终没有变。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协助”定位始终不变,正是源于对这一历史规律的深刻把握。邓小平同志曾指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就是坚持党的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和最大制度优势,强调“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其在各项事业、各项工作中得以体现、得以实现的主体,就是各级党委。党章中的“协助”二字,要求的是纪委,突出的是党委,强调的是管党治党、反腐败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正确政治方向。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始终坚持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集中统一领导,积极探索新的历史条件下提高自我净化能力的有效路径。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摆位于前所未有的高度,坚定不移加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反腐败斗争历史性地取得压倒性胜利,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焕发出新的强大生机活力,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

  事实有力证明,只有坚持党的领导特别是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才能确立正确的反腐败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领导体制,作出符合中国国情的战略决策和工作部署,才能有效动员和组织全党和全社会的力量正风反腐,保证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向前发展。“协助”一词的政治内涵,全在于此。


 

纪委,始终是党章的忠实执行者、坚定捍卫者。

  围绕“协助”持续充实调整,引领纪检监察工作不断与时俱进

  协助党委开展工作,协助什么?是关乎纪检监察工作重点任务、着力方向以及成效的重大问题。

  “切实把我们的党风搞好。”中央纪委刚刚恢复重建,抓党风,成为当时中央纪委和各级纪委的首要工作。党章关于纪委协助党委整顿党风的任务要求,也从党的十二大一直延续到党的十六大。

  这段时间,中央纪委在拨乱反正、正本清源中端正党风、严肃党纪,在协助党组织对党的作风和组织进行全面整顿、清理广大群众强烈不满的歪风邪气、倡导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不止于此,根据形势的发展,按照党中央的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协助党委不断加大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力度,着力推进全党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

  2002年党的十六大党章,将纪检机关工作任务进一步发展为三大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其中对协助党委的任务要求,也由“端正党风”发展为“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从党的十六大到党的十八大,中央纪委监察部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督促各相关部门推进反腐败治本抓源头工作,统筹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各项工作,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不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重要保障。

  形势不断变化,实践不断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作用,持续“打虎”、“拍蝇”、“猎狐”,有力正风肃纪反腐,切实强化政治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走出了一条依靠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能力的新路径,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进程中书写了浓墨重彩的时代华章。

  全面从严治党是改革开放成功的关键和根本,也是新时代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根本保障。2017年党的十九大党章,总结历史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创新、实践创新的成功经验,将纪委“协助”的首要任务要求,明确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将“协助”聚焦于全面从严治党,这是纪律检查机关工作内容的重大拓展和深化。

  从“端正党风”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透过“协助”内容的变化,不难看出,纪检监察工作始终随着党的事业发展与时俱进,是一个不断充实调整的历史过程,折射出我们党对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净化有效途径的不懈探索,体现着我们党对管党治党、治国理政规律性认识的持续深化,昭示着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前进方向。

  坚守职责定位,助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定位准才能责任清、见实效。“协助”二字,清晰划定了纪委和党委各自的职责。

  1998年11月,《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颁布实施,强调的就是党委的领导责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六中全会,进一步牵牢管党治党的“牛鼻子”,明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从严治党,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协助”所具有的突出党委主责、强调纪委专责的重要内涵,在实践的发展中愈加彰显。

  责任明确,更好担当;聚指成拳,方有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中央要求,中央纪委带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向党章要求回归,持续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有效改变了以往一度出现的职能泛化、力量分散状况,提高了纪检监察机关履职能力,为精准有效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夯实了基础。

  “全面从严治党要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对于党委而言,必须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于纪委而言,就要坚守“协助”的职责定位,扛牢监督责任,协助不包揽、推动不代替、到位不越位,为党委主体作用发挥提供有效载体、当好参谋助手。同时,对党委主体意识不强、主体角色不突出以及主体行为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提醒和纠正,以有效的监督保证党委主体责任落实。

  实践证明,以“协助”为桥梁,“两个责任”共担并进、融为一体,推动形成并巩固发展全党一起动手抓全面从严治党良好局面,就能为党的自我革命提供持续有力的支撑。

  在坚持和深化中砥砺前行。党的十九大明确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记职责使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方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监督挺在前面,一体推进监督、执纪、问责,一体推进监督、调查、处置,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打虎”“拍蝇”“猎狐”,一体推进巡视巡察、整改落实,一体推进落实“两个责任”,以改革为先导和动力,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质量和水平,以新成效助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向纵深发展,以新作为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