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2016年开始,广东省一直致力于严肃查处“四风”问题、打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7月以来,广东省委针对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广东省的巡视反馈意见,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握广东特殊的省情因素,自觉从危害政治生态、损害执政根基的高度,去把握官商勾结、搞小圈子等问题,把“政”作为政商关系的矛盾主要方面来抓,坚持标本兼治、破立并举,严肃查处官商勾结问题,通过深化改革大力压缩权力寻租空间,以完善制度规范政商交往行为,从根本上铲除官商勾结、“圈子文化”的土壤。
严查隐形“四风”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的逐渐形成,全党上下纠正“四风”取得了重大成效。尽管明面的违纪行为逐渐偃旗息鼓,但是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却仍是百足之虫。
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提出,要密切注意不正之风的新动向、新表现,查找隐形变异的“四风”,越往后执纪越严。
去年国庆,揭阳市揭东区埔田镇埔田村党总支书记徐少彬、副书记徐景涛等人,组织村干部和部分村民代表等11人,借到浙江某县参观学习新农村建设经验之机,到该县周边景点旅游,共花费39650元,其中24700元在村集体开支,另外14950元由埔田村辖区范围内某企业主支付。
2018年7月,徐少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徐景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赔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像徐少彬、徐景涛这样,用“借名”“改道”等方法公款旅游,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的典型表现。
四会市水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邓志森也是一个因隐形“四风”问题腐化堕落的典型例子,从10年前违规借用企业车辆到现如今利用手中职权大肆敛财,邓志森从一名踏实勤勉的“好同志”蜕变成身陷囹圄的“阶下囚”,他的经历令人警醒。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针对新型违纪行为特别是隐形“四风”问题进一步进行了制度规范,扎紧了制度的篱笆:把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为名变相公款旅游,进行股票内幕交易,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住房、车辆以及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等行为列入违反廉洁纪律范畴。这让那些心存侥幸、企图蒙混过关的人彻底放弃了幻想,也为纪检监察机关从严执纪、严查隐形“四风”问题提供了制度遵循。
铲除“小圈子”土壤
“四风”问题,往往与一些“小圈子文化”密不可分,当周围的环境出现了问题,一些党员干部也心存侥幸,陷入了隐形“四风”的囹圄。
2018年7月16日,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向广东省委反馈巡视情况时,严肃指出了6个方面的问题,提出7条整改建议。其中,严厉整治官商勾结,严肃查处“借手取财”“期权回报”等腐败问题,是中央巡视组明确向广东省委提出的整改建议之一。
“借手取财”“期权回报”这些言简意赅的词语,揭示出广东一些领导干部用“股权代持”“期权交易”方式等搞权力寻租。
“干部都是党的干部,不是哪个人的家臣。”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告诫党员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远离各种“小圈子”。
整改中,广东省纪委监委把从严管理监督领导干部作为整治官商勾结的关键,既重点排查、严肃查处官商勾结的问题线索,又着力通过深化改革大力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完善规范政商交往的制度,从根本上铲除官商勾结、“圈子文化”的土壤。
打蛇打七寸。广东省纪委监委集中力量对中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查处,尤其是对涉及官商勾结以及结党营私、搞政治攀附、同乡帮派等“圈子文化”的信访件,逐件进行重点督办。截至今年11月中旬,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举报件,全省办结率78.2%。
其中,对广东省地税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吴升文等典型的“借手取财”“期权回报”类案件的查处,形成了极大震慑。
省纪委有关负责人指出,要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坚决整治各种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把纪律挺在前面,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最大限度激发干部积极性。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强力反腐、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并不是拒绝政商正确交往。
十八大以来,我省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其中不乏官商勾结的案例。与此同时,有的党员干部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四风”为名,对企业“软拒绝”,对正常的工作敷衍塞责、拖延扯皮、屡推不动,以此来避免与商人“勾肩搭背”。
有企业家表示,高压反腐后,一些认识了十多年的官员电话不接、短信不回,完全切断了和企业的联系。有的政府公职人员抵制和民营企业家接触,造成一些项目推进慢,甚至本该跟企业沟通解决的问题也一拖再拖。
广东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面对正风反腐的高压态势和执纪监督越来越严的新形势,一些干部抱着“只要不出事,宁可不做事”的态度,怕“出问题”、怕“担责任”,对企业的合理诉求、合法权益不关心、不回应、不作为,与非公有制企业负责人的接触联系俨然成了“瓜田李下”甚至是“雷区”“禁区”。这是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曲解。
2016年4月22日,经过反复的调研,以及与企业家的沟通座谈之后,广东省委、省政府批准同意《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试行)》印发实施。此后,我省一直致力于从制度上对政商关系的良好发展进行保障。
今年9月,广东省委印发《关于深入整治官商勾结问题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从形成强大震慑、开展专项治理、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综合整治官商勾结问题的举措,为党员干部设定了官商交往的红线。
我省不少地市发布了相关实施意见和落地细则。
珠海市于11月列出了政商交往正负清单,规范政商交往行为。珠海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入整治官商勾结问题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旨在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坚决惩治官商勾结,加快构建珠海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推动新时代珠海经济特区“二次创业”。
今年11月,广州市纪委监委召开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座谈会强调,要认真落实广州市深入整治官商勾结问题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一如既往推动政商关系“亲”而有度、“清”而有为;要坚持实事求是、审慎稳妥、精准处置,在综合考虑主客观各方面因素基础上处理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一如既往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为民营企业依法经营合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