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程中,全省各地坚持把党的领导摆在首位,各级党委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把党的领导贯穿改革全过程。
11月28日,中山市委书记、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陈旭东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精神,研究中山市贯彻落实意见,强调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贯穿于改革试点工作的全过程,确保改革试点沿着正确方向推进。要聚焦改革的总体目标和关键环节,严格遵循中央和省委确定的改革时间表、路线图,倒排任务工期,一项一项推动任务落到实处。市委担负起主体责任,市委书记当好改革试点“施工队长”,纪委要牵头抓总,改革试点工作小组要统筹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其他有关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也要相互支持、密切协作,凝聚推进改革试点合力,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11月30日,江门市召开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第一次会议。江门市委书记、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林应武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把准政治方向,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根本政治原则,不折不扣落实中央要求,把从政治和大局上向核心看齐体现在改革试点的全过程,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要抓住重点难点,扭住机构组建、人员转隶、对接融合等关键环节,推动人员融合、机构融合、业务融合和感情融合。要注重方式方法,突出问题导向,立足内涵发展,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实现改革平稳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