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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监督执纪问责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来源:南粤清风网  时间:2017-05-19

 

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正风反腐广东实践专题报道之八
 
五年来,广东以正风反腐的雷霆行动和先行一步的制度创新,为党风政风社会风气的转变提供了有力支撑,为广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擎剑治腐力千钧,风清舵正行自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要管党、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党中央以上率下正风肃纪、持续高压惩贪治腐,形成空前震慑,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开创了治国理政新局面。
  五年来,广东以正风反腐的雷霆行动和先行一步的制度创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党风政风社会风气的转变提供了有力支撑,为广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为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希望广东做到的“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书写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广东新篇章,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保持惩贪治腐高压态势
  政风民风日趋向上向善
  这是一组引人瞩目的数据: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6240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7374人,其中查处厅级干部470人,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
  与此同时,一些积极的信号也开始出现:2016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量下降10.3%,涉及省管干部的初次举报下降3.9%,巡视发现涉及领导干部严重违纪问题线索也大幅度下降。截止今年3月底,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3.6万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0.7万余条,信访初核率从2011年的6.2%上升到2016年的41.9%。
  这“三降一升”充分表明反腐败工作减存量、遏增量取得明显成效。
  “尽日寻春不见春,芒鞋踏遍陇头云。归来笑拈梅花嗅,春在枝头已十分。”经过不懈努力,广东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的气象。
  从换届风气的好转,可以看出政治生态与党风政风的变化。广东严肃换届纪律,开展对市县镇三级换届风气的监督,建立专项核查和快速处置机制,确保换届风清气正。2015年5至6月,作为党的十八大后先行换届的副省级城市,深圳市实现了“零投诉、零上访、零违纪”。
  广东从2016年3月开始乡镇换届,跑官要官、拉票打招呼以及投诉上访明显减少。换届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全过程,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群众普遍反映,此次换届是历次换届中风气最好、最为平稳的一次。
  全面从严治党,既要重典治乱,也要正心修身。广东连续25年开展全省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连续15年举办省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培训班,连续4年对新提任省管厅级领导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教育,创作排演了一批优秀廉政话剧,推动拍摄了以首部反映全面从严治党电视剧《脊梁》为代表的一批正风反腐影视剧,营造了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促进良好政治生态形成。
  在广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过程中,群众也看到了实实在在的变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省纪委坚持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协助省委制定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抓住重要节点,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开展清退会员卡、清理楼堂馆所、清理“小金库”和违规使用专项资金、治理公款出国(境)旅游、清理节庆论坛展会等“五个专项行动”,发出刹风整纪、正本清源的强烈信号。先后针对收送红包礼金、“会所腐败”、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打高尔夫球等10个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以重点突破带动作风建设全面推进。截止今年3月底,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25起,处分2531人,其中省管干部65人;省纪委拍摄作风暗访片30期,点名道姓曝光典型问题561个,震慑警醒效应不断显现。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五年来,广东正风反腐实践既净化了政治生态,又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注入了满满的正能量。正风反腐释放出的“红利”,惠及普罗大众和万千企业,不仅消除了社会上对于反腐的种种顾虑和猜测,更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信心和信赖。广东省全省经济总量连续28年稳居全国第一,成为全国“反腐不手软、发展不停步”的样板。据省情调查中心2016年问卷调查结果显示,95.06%的干部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表示满意,96.02%的群众表示对遏制腐败现象有信心。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
  紧盯“关键少数”重点监督
  因贪腐落马的“广东首虎”备受关注。
  2012年11月26日,距党的十八大闭幕不足半月,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官方网站“南粤清风网”发布的一则消息,通报广东省国土厅原副厅长吕英明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吕英明成为党的十八大后广东落马的首位厅级干部。
  时隔两天,“南粤清风网”再次抛出“重磅”消息,揭阳市原市委书记陈弘平因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陈弘平也成为党的十八大后被查处的第一个地级市的“一把手”。
两则通报寥寥数语,却让人明显感受到广东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严惩贪治腐的铿锵之力。广东省纪委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协助省委在全国率先制定实施关于加强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推动各级党组织把纪律建设贯彻管党治党全过程。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保证政令畅通。
  党纪面前没有特殊党员。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省纪委旗帜鲜明提出对腐败行为“零容忍”,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始终紧盯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查处大案要案,严肃查处了陈弘平、梁毅民、黄柏青、朱泽君、林存德、江文富、庄耀等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积极配合中央纪委严肃查处了万庆良、朱明国、刘志庚、李嘉、司献民等大案要案,为中央纪委、军委纪委以及兄弟省区市纪检机关办理案件协查4779人次。在去年以来查处的厅官中,潮州市原市长卢淳杰尤其引人关注,他是直接在任上被查处的市长,属于纪检监察机关重点关注的“关键少数”。省纪委披露,纪检监察机关发现卢淳杰在前任市长严重违纪被查处后,不汲取前车之鉴,在2013年至2015年春节期间还收了200多万元。在核实材料时,他居然大言不惭地说“我们这里都是这样”。经查,他涉嫌卖官、受贿、违规经商、收受红包礼金等严重问题。
  “打虎”不忘“拍蝇”“猎狐”。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连续两年开展全省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截止今年3月底,共排查线索74303条,立案查结24439件,处分20681人,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追回外逃人员290人,其中包括常征、王雁威、吴权深3名“百名红通人员”。在严惩腐败的同时,广东省纪委还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的专项整治,清理和规范党员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
  追踪许多贪腐官员陨落轨迹,多数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在“八小时以外”。为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广东省从实际出发,整合现有监督工作资源和优势,围绕“谁来监督、不想被监督、监督什么、怎么监督”问题,积极开展试点探索,把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融入述责述廉、提醒谈话、民主生活会、巡视巡察等制度,着力构建重点监督、请示报告、纪法衔接、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群众监督“五项监督机制”,密织立体监督网,警醒党员干部时刻牢记身份,绷紧纪律之弦。
    监督者首先要受监督,广东对纪检监察系统的害群之马,从严查处不姑息。在全国率先设置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成立内务监督委员会,探索开展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巡察。坚持做到有信必核、有案必查,坚决维护队伍的纯洁性。截止今年3月底,全省共查处纪检监察干部327人,其中厅级干部13人,处级干部76人,彰显了正人先正己的政治勇气。
  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逐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政府每次出台或修改相关规定,都先到企业调研,征求意见。”日前,广东省人大代表、立白集团董事长陈凯旋接受记者采访时,对政商关系现状频频点赞:“现在政府办事更加公开透明,我们能把更多时间、精力投入到企业发展中。”
  陈凯旋的话道出了不少驻粤企业心声,也折射出企业家对广东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高度认同。据广东省情调查研究中心调查显示,95.52%的企业代表对广东正风反腐工作表示满意。
  曾几何时,不健康的政商关系,使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则被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的“潜规则”所替代。省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一大批领导干部因违纪违法落马,细细梳理,不难发现,很多案情里都透着权钱交易的影子:一些落马领导干部与商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用自己手中的权和商人手中的钱达成官商勾结的“协议”。在这样的背景下,“反腐败影响经济”“反腐败导致为官不为”等错误论调一度颇有市场。
  广东以经济发展的强劲势头有力反驳了这些错误论调。实践证明,反腐败扫清了深化改革的拦路虎,净化了政治生态,营造了良好营商环境,实现了与广东的经济社会健康发展齐头并进。
  揭阳市是粤东经济重镇。2013年以来,揭阳市前后两任市委书记万庆良、陈弘平因腐败问题相继落马。当地主要的纳税大户全部涉案,多家骨干民营企业负责人被查,多名市级领导受到党政纪处分。
  原市委领导班子的坍塌,并没有影响揭阳的经济发展。新一届揭阳市委、市政府转变发展思路,聚焦金属电镀产业的转型升级,全力推进企业抱团与德国先进技术、企业合作,揭阳金属、电镀业起死回生。
  2015年末,随着首批入驻企业正式运营,国内第一家电镀废水“零排放”园区、国家级中德金属生态城掀开了揭阳工业4.0的帷幕。这预示着揭阳走上了持续发展的产业转型升级之路,也折射着反腐败给当地政府政绩观、发展观带来的深刻转变。揭阳市的事实证明:“官场贪腐就像城市的一道伤口,只有挤出脓血才能让整个肌体健康。”
  不仅是揭阳,深圳、珠海、韶关、肇庆等地,纪检监察机关查案总数增幅在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中排位靠前,同期廉情评估的满意度、GDP增幅亦位居全省前列,呈现出查办腐败案件与经济社会发展齐头并进、相得益彰的良好局面。
  在正确处理反腐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时,如何处理好政商关系、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也成为摆在广东面前新的议题。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经过一年多调查研究,反复征求意见和数易其稿,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同意于2016年4月印发了《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试行)》。
  《意见》着力破解“亲”而不“清”、官商勾结或“清”而不“亲”、为官不为问题。依据党纪、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尽可能全面地列出政商交往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给政商交往提供一张“明白纸”。为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的政商交往划出了明确的界限,鼓励党员干部放开手脚,靠前服务,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在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广东各级党委(党组)、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担负起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通过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强化监督问责,加大治理“为官不为”“吃拿卡要”等问题,做到撑腰不“放水”、监督不缺位。据统计,《意见》出台后,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对政商关系中各种违纪违法现象“零容忍”,查处了一批官商勾结典型案件,问责“为官不为”1707人。
  数据是最好的见证。据统计,2016年,民营经济增加值突破4万亿元,拉动GDP增速达4.2个百分点。据省工商联调研反映,广东民营企业培养接班人的方式不再看重“先在政府机关工作积累人脉”,企业负责人对需要提升“处理政商关系能力”的占比较低,规范有序的“亲”“清”政商关系,正为广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领导干部健康成长提供有力保障。
  实施主体责任清单制度
  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近日,广东省纪委通报了5起基层党员领导干部因履行“两个责任”不力被追究问责的典型问题。其中,揭阳市外经贸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卢培群,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
揭阳市外经贸局在2013年1月至10月违规用公款84.37万元请客送礼,存在虚开发票违规报销、违规收费用于经费开支和发放奖金等问题。卢培群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6年11月,揭阳市纪委给予卢培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履职不忘责任,失职就要追究。广东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去年12月中共广东省委印发《广东省党的问责工作实施办法》后首批通报的案例,旨在释放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效落实。
  为防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流于形式,广东出台了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将主体责任按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3种责任类别,细化为15个方面60项责任清单。全省各地结合工作实际,逐层逐级细化清单,使责任分解到岗到人,层层压实。截止今年3月底,全省追究领导班子责任153个,问责领导干部1832人,有力倒逼了主体责任落实。
  为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广东在全国率先开展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述德和厅级一把手向省委书面述廉工作,在全省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配合、纪委委员评议、社会各界监督”的“三述”工作格局。“三述”活动将查找问题、解决问题贯穿于活动全过程。“三述”后进行书面不记名评议,并提出书面意见建议。评议情况及意见建议由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当面向每一位“三述”对象反馈,对满意率后三名及时约谈提醒,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明确时限督促整改。2015年省纪委全会开展“三述”会后,要求10名“三述”对象整改的问题共86个,2016年要求“三述”对象整改的问题共76个。五年来,全省有2210名党组织一把手进行“三述”,有959名厅级领导干部向省委述廉。
  贯彻“三个区分开来”治理为官不为,是广东工作的一项创新之举。2017年3月,广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三个区分开来”治理为官不为的意见》,既划定纪律规矩“红线”,又划出干事创业的“安全区”,提出了要认真治理的30种“为官不为”突出问题。结合广东实际,从3个方面提出了13种免于责任追究的情形,释放了支持改革、遏制腐败、鼓励担当、宽容失误的强烈信号和鲜明导向。
  鼓励“为官有为”并不意味着某些小的腐败问题可以畅行。在激励干部做事的同时,广东始终坚持挺纪在前、动辄则咎,规范信访函询工作,部署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省委、省纪委主要领导带头开展谈话谈心活动,推动各级党组织充分用好第一种形态,最大限度地鼓励干事、支持改革,宽容失误、遏制腐败。截止今年3月底,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轻处分、重处分和移送司法机关分别占58.8%、35.3%和5.9%。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把纪律关口,办理党风廉洁情况回复60多万人次。
  巡视利剑凸显震慑效应
  体制机制改革效能倍增
  4月24日,广东省委召开巡视情况汇报会,听取十一届省委第十五轮巡视情况汇报。本轮巡视的结束,标志着十一届广东省委巡视全覆盖任务如期顺利完成。
  巡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五年来,广东省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突出政治巡视定位,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巡视工作,充分发挥了巡视震慑、遏制、治本作用。2012年广东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省委巡视组共开展15轮巡视,覆盖283个省委管理的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创新监督方式,提升巡视效能。广东围绕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巡视全覆盖、专项巡视、问题线索管理、巡视组考评等,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的意见》、《关于省委巡视组发现问题线索管理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较好解决了任务泛化、职能发散等问题,提高巡视监督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化巡视成果转化运用,健全分类处置和督查督办机制,推动被巡视党组织整改管党治党方面具体问题2700个,向省委、省政府提出全局性意见建议80多条。据了解,省纪委查办案件线索四成来自巡视。
  探索建立巡察制度,推进监督向下延伸。去年底,广东在总结前几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出台《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明确市县党委巡察工作是中央、省委巡视工作的延伸和补充,对市县党委巡察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组织和队伍建设、任务和范围、程序方法和权限等作出了规定。目前,全省已有20个地级以上市、78个县(市、区)和10个省直单位党委(党组)开展了巡察工作。此外,广东还注重发挥派驻监督的“探头”作用,调整设立36家派驻(出)机构,实现对105个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各地级以上市完成派驻全覆盖工作。
  方式的创新,让巡视利剑凸显强大震慑效应。而这仅是广东党风廉政建设体制机制改革的一个缩影。
  对重大工程项目同步预防是创新监督机制的一个重要体现。其中,港珠澳大桥工程廉政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这项举世瞩目的重大工程建设以来,共建立健全廉政工作制度20余项,指导建设单位排查廉政风险点6217个,制定防控措施8247项,对115家参建单位进行中标预警谈话,创新引入廉情预警评估系统和廉政风险第三方抽查评估,健全信访投诉核查机制,以零容忍态度执纪监督问责,工程同步预防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在对港珠澳大桥开展同步监督预防的同时,省纪委还推动主责单位(部门)对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全省高速公路建设、珠三角城际轨道建设及沿线资源开发等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项目廉洁风险同步预防工作。
  探索整合基层监督力量,是广东的又一改革创新之举。近年来,广东在30个大部制改革试点县区和中山、东莞镇街实行纪检、监察、审计合署办公,指导珠海横琴新区成立廉政监督办、深圳前海成立廉政监督局,形成纪检、监察、审计、经侦、反贪五位一体大监督格局。在全省三个自贸区和佛山经济功能区探索创建“廉洁示范区”,打造教育、制度、监督三个平台,探索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途径。这些探索,摆脱了某一职能部门“单打独斗”防治腐败的局面,是实现反腐倡廉由各部门“协作反腐”向“整体防治”转变的有益尝试,也是中央正在试点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在广东的早期实践。
  2014年4月,中央纪委启动了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确定广东为试点并且是唯一在省、市、县三级全面开展试点的省份,实行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两报告”制度。改革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成效。自2015年5月起,广东将“两报告”范围延伸到省级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当年,市县两级纪委共集中报告线索处置1902条、报告立案和处分625件,上级纪委通过审核,纠正问题162个;省纪委各派驻机构向省纪委报告线索处置4批次514条,报告立案和处分案件247件,均按规定作出指导和督促。
  在推进“一案双报告”试点改革的同时,广东制定实施地市纪委、省纪委派驻(出)机构、省属企业纪委(纪检组)正副书记(组长)“三个提名考察办法”,共提名考察干部176人。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说,改革增强了监督力量,形成了集纪检、监察和审计于一体的监督合力,充分发挥了纪检、监察和审计的职能优势,实现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管,提升了监督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