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陈英辉主持召开市纪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市委巡察机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这次修订的《条例》分三编、十一章、共158条。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会上,案件审理室负责人重点对《条例》的新增和修改部分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解读,帮助干部加深对《条例》的理解和掌握。
会议指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认识学习贯彻《条例》的重要性,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必学内容,利用“三会一课”、室组学习、年轻干部学习兴趣小组学、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先行一步学、新旧对照学、深思细悟学、联系实际学,主动辨析新旧《条例》的不同,切实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和水平。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在全面准确理解《条例》的丰富内涵和精髓要义基础上,贯彻落实好《条例》,把《条例》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遵循,贯通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加强对党员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依规依纪执纪问责,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会议要求,要加大全市范围内的宣传教育力度,以学习《条例》为契机,强化纪律教育。充分利用“台山清风”微信公众号、台山廉政网等平台加强宣传解读,营造学习《条例》的浓厚氛围。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各镇(街)纪(工)委要分别加强对综合监督单位、各镇(街)学习贯彻《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自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