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市监察委员会召开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陈英辉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拟聘请市监委特约监察员,机关各室主任、副主任,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副组长参加会议。
会议宣读了《台山市监察委员会关于聘请特约监察员的决定》,聘请的特约监察员现场接受聘书并签订履职承诺书,2名特约监察员代表就如何履行好特约监察员职责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特约监察员制度的重要性,深刻认识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是促进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是高质量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保障。特约监察员要主动担当作为,切实增强履职使命感,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勇于担当,主动履职,发挥好“监督员、参谋员、联系员、宣传员”作用。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统筹协调,保障特约监察员工作有效开展,主动用心做好服务,政治上充分信任、制度上规范保障、工作上大力支持,为特约监察员履好职、尽好责提供有力保障。
台山市监察委员会关于聘请特约监察员的决定
为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台山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市监察委员会决定聘请(以姓氏笔画为序)成瑞娴(女)、朱啟胜、伍植培、许国带(女)、陈小洲、陈素琼(女)、陈舒文、梁东辉、曾宇彬、雷佩洁(女)为台山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7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