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台山廉政网 > 工作动态 >
工作动态
市监委召开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
来源:  时间:2019-12-26

12月26日,台山市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召开,优选聘请10名特约监察员。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刘刚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宣读了《台山市监察委员会关于聘请第一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10名社会各界代表被聘请为台山市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并当场签订履职承诺书,聘期至2021年11月。在特约监察员中,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检法部门代表、媒体工作者代表和基层党组织代表,覆盖面广、专业性强、经验丰富,在联系群众、了解实情、发现问题上方面具备独特优势,可以第一时间把群众的呼声和期望传递。
刘刚指出,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是落实中央部署、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外部监督、防止权力滥用的重要手段,是发动社会参与、充分凝聚反腐共识的重要举措。他寄语刚上任的10名特约监察员,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特约监察员工作的重要意义,履行好对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职责,着力发挥好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舆论引导作用,支持、监督、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他同时要求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搭建好活动平台、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服务保障,为特约监察员充分履职创造良好条件。
台山市监察委员会关于聘请第一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
 
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中共台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台山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优势,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台山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市监察委员会决定聘请(以姓氏笔画为序)王兆景、邓光英(女)、李乐川、伍逸龙、陈灿荣、林永新、胡阳明、梁苑青(女)、黄伟明、雷雅仪(女)为台山市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