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门台山市纪委监委出台了《台山市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行为指引》(以下简称《行为指引》),明确公职人员“六允许”“十禁止”和企业“六不得”,推动公职人员强化服务理念,敢“亲”真“清”,积极作为,勇于担当。
“长期以来,如何准确把握政商交往界限,是公职人员和企业家共同的困惑”,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制定该《行为指引》,不是对固有制度的突破,而是将一些模糊的地方进行明确,希望借此推动政府部门更好地服务企业,同时保证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
据了解,该《行为指引》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立规明矩、划清界限。企业邀请参加座谈会可以去吗?外出调研符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吗?上门服务企业到了饭点被邀请吃饭,吃还是不吃?……这些基层公职人员的疑问在《行为指引》中都有明确答案。
同时,该《行为指引》还明确规定,不得以招商引资为借口,违规吃喝、收送礼品或搞变通转嫁费用支出;在履行行政审批、监管和执法职能时,不得接受企业和监管对象安排的吃请等十类公职人员在政商交往中的禁止性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