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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举办《宪法》学习宣讲暨《监察法》《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培训会
来源:  时间:2018-10-19

 

    为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提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纪律意识和法治理念, 10月19日下午,市纪委监委举办《宪法》学习宣讲暨《监察法》《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培训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刘刚,市委党校党总支部副书记、校委委员郑立雄分别作专题辅导;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陈立慧主持会议。各镇(街)纪(工)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市纪委监委机关各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及市委巡察机构全体干部参会。
    会上,刘刚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学习体会,从制定《监察法》的必要性、重要意义、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监察委员会的产生、性质和职责,监察对象、监察权限和监察程序等方面,结合发生在身边的案例,对《监察法》进行深入浅出、生动细致地解读。随后,通过《纪律处分条例》新旧对照逐条进行讲解,针对修订后的主要特点和亮点部分、纪律建设与纪委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
郑立雄以《学习宪法 遵从宪法 尊崇宪法 维护宪法》为题,围绕修改宪法的背景、意义、原则、内容以及维护宪法尊严、权威等方面,对2018年宪法修正案进行了深入的解读。
    刘刚指出,新形势新任务新使命,为我们忠诚履职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按照总书记提出的“五个过硬”要求,注重能力提升,坚持走在前,做表率。一是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干部要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带头学习贯彻执行《宪法》《监察法》《党纪处分条例》,自觉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二是严以用权。纪委监委作为党内监督、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首先体现在对纪检干部的高要求、严管理上,纪检干部要懂得权责对等的道理,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三是管好“身边人”,守住“廉洁门”。党员干部除了做到严于律己,保持平常心态外,同时还要教育身边人经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做到为人正、为学勤、为业精、为官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