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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台山市:创新方式方法 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来源:南粤清风网  时间:2018-08-06

江门台山市牢牢把握巡察政治定位,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强化整改落实,提升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突出人才选拔,抓好巡察机构建设。针对基层巡察工作专业性、政策性、纪律性强的特点,从该市各相关单位选拔具有法律、会计(审计)、侦查等专业及从事行政执法等业务的党员干部,组建150多人的巡察工作“人才库”。在原有3个巡察组的基础上,以“一次一授权”的方式,临时增加一个巡察组,并从巡察“人才库”中增加抽调13名精兵强将充实巡察队伍。

突出问题导向,提升巡察工作质量。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创新巡察工作方法,探索建立“边巡边改、立行立改、改后报告”的巡察工作模式,实现了巡前、巡中、巡后全方位监督。对发现问题,坚持有信必核、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并将上一轮巡察整改情况列入监督内容开展“回头看”,对“二次整改”仍不到位的将严肃问责,并向党内通报,视情况向社会公开曝光。

突出制度建设,发挥巡察治本作用。规范反馈通报制度,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带队参加巡察反馈会议,落实巡察情况“双反馈”和“四通报”制度。完善移交整改制度,巡察发现的问题和线索依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移交相关部门办理,压紧压实职能部门分类处置责任和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改进督办问责机制,建立巡察整改统一部署和跟踪指导制度,强化派驻机构对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监督,严格落实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审核及整改督查督办制度,加大问责力度。探索建立健全以巡治本机制,完善专题报告制度,发挥巡察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

突出纪律建设,打造过硬巡察队伍。坚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巡视工作条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指导意见等规定,加强巡察纪律教育,开展巡前培训。严明巡察工作纪律,每轮参加巡察的干部都必须签订巡察纪律承诺书。严格执行监督检查,市委巡察办定期对巡察纪律执行情况开展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巡察工作人员依纪依法依规履职尽责,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队伍。(台山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