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山市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台山市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
市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的召集人是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班子其他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主要承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组织、协调、检查和督促该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听取各部门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总结经验交流,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提出意见建议。联席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必要时可以随时召开。
通过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该院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抓早抓小,促进领导干部绷紧“廉政弦”,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不断推动检察事业健康发展。(市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