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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台山市:出台管理办法 提升派驻监督实效
来源:南粤清风网  时间:2018-04-20

近日,江门台山市纪委监委出台《台山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派驻纪检组工作管理,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据悉,《办法》共6章21条,从职责权限、监督方式和任务、工作纪律及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明确派驻纪检组监督对象及监督重点,为开展日常监督提供了具体抓手。

《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例会、工作报告、工作建议、廉政谈话、廉政分析、总结通报等6项工作制度,要求派驻纪检组每周召开组务会议,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研究,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向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通报年工作情况等。以制度的形式压紧压实派驻监督任务,将派驻纪检队伍从“弹性”监督转向“刚性”监督,真正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同时,《办法》指出,对于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或违反工作纪律的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将进行责任追究。下一步,该市纪委监委在严格落实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完善、细化任务清单,不断增强派驻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台山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