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纪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在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的同时,注重做好纪律处分的“后续工程”,今年1-11月共对90名2016年受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回访教育,使他们深切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和爱护,消除思想顾虑,激发工作热情。
据悉,我市纪委每年年初制定回访教育工作计划,建立回访教育台账,确保对所有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全覆盖”。该市纪委与镇纪委联合,通过谈话回访、信函回访、和到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回访等方式,听取回访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的评价,全面了解回访对象对所犯错误的认识态度和改正错误的情况、受处分后的工作表现情况、正当权益是否得到保障以及在工作、生活方面的困难和要求等情况。对认识错误不到位的党员干部加强教育引导,促使他们端正态度、改正错误。同时,实行痕迹化管理,回访教育结束后,认真填写回访教育登记表和回访对象评价表,全面记录受处分人员思想状况、工作实绩和单位评价等。
我市纪委还将回访教育结果作为受处分党员干部恢复党员权利、解除行政处分、干部考核和考察任用的考评依据。今年以来,共有9人按期恢复党员权利或解除行政处分。(台山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