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上午,市纪委、市法院联合在市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展一宗村干部利用咸围发包机会收受贿赂案件的“以案普法”警示教育活动,近百名来自汶村镇机关干部及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旁听了庭审,给他们上了一堂深刻直观的法制教育课。
刘某国、陈某等六名被告人身为台山市汶村镇某村委会及下属自然村的“村官”,在 2011年7月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未进行公开招投标的程序,便将村委会原承包期为20年的“五联围仔咸围”,延期至25年发包给李某、陈某。在此过程中,收取李某、陈某好处费共计40万元。六名被告人被市检察机关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近年来,伴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部分农村干部法制观念淡薄、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给农民利益和社会稳定带来严重的损害,阻碍和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村干部的廉洁意识和法律意识,市纪委与市法院开展了此次旁听庭审的“以案普法”警示教育活动。(市法院钟艳香)
审编:陈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