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部门负责人介绍了有关情况。去年,我市通过规范“三资”管理工作,彻底摸清农村“三资”总量,做到家底清,产权明,全面清理了历史遗留问题,使各项机制建设更加完善,有效维护了群众利益。凡是经济项目发包,都坚持执行“政府审批、民主议事、公开招标、合同鉴证、电算化管理、规范存档”的管理制度,从源头上堵塞漏洞,解决三资流失问题。群众因三资问题引发的上访、信访纠纷大大减少,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了75%。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何国航指出,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这项工作。农村矛盾纠纷的发生,往往与“三资”管理有关,必须健全制度,提高认识。何国航强调,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探索新途径、新平台、新措施,大胆创新,勇于实践,让制度发挥实际效用。市纪检监察和农业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努力化解社会矛盾;要学习借鉴新会经验,在专业人员配备、建立审计制度、一把手述职、仲裁调解等方面,加强农村“三资”规范管理工作,重点是集体资金及财务管理、资产资源处置办法、生产承包合同、集体建设项目招投标和村组经济合作组织章程建设等。每年要定期对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对工作认真、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的村、组或个人给予表彰。 (台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