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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门市委关于进一步构建良好政治生态的实施意见
来源:江门日报  时间:2020-10-21

中共江门市委关于进一步构建良好政治生态的实施意见

(2020年10月9日)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围绕“兴业惠民、治吏简政”,坚决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驰而不息改进作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市政治生态显著好转。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在新时代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构建江门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严”的主基调,从严选用管理干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努力形成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政治生态,为江门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打造珠江西岸新增长极和沿海经济带上的江海门户提供坚强保证。

二、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中之重,深入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计划”,落实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集中轮训等制度,促进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持续办好“一把手”党建专题培训班等,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攻克难关、破解瓶颈、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履职尽责全过程、各方面,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贯彻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完善政治要件闭环落实机制,强化督查督办,规范报告制度,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件件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项项落地。坚决防止和纠正一切偏离“两个维护”的错误言行,坚决抵制“低级红”“高级黑”,以正确的认识和行动做到“两个维护”。

(三)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体系,旗帜鲜明地抓好党章党规落地落实,确保党对各方面力量的全面领导。坚持以党的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强化系统思维、一体推进,不断创新党建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统筹推进各层级各领域党组织建设,打造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严密组织体系。严格执行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法院党组、检察院党组向本级党委请示报告工作等制度。完善党委领导班子职责分工、沟通协调机制,发挥其他领导班子积极性,增强工作合力。

(四)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增强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巡察和检查考核。提高网络综合治理能力,严格落实互联网全时巡查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处置负面舆情,推动网络空间更加清朗。加强学校意识形态平台载体管理,重点对学习培训、课堂教材、讲座论坛等进行排查管控,确保意识形态阵地安全。探索建立全市重大事项舆情风险评估体系,着力提升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纪律规矩

(五)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严格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述职述廉等制度,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中淬炼政治灵魂。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建立健全列席指导、及时叫停、责令重开、整改通报等制度,推动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完善决策程序,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突出抓好政治监督,把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任务作为监督的重中之重,强化对常态化疫情防控、打好三大攻坚战、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扎实做好省委“1+1+9”工作部署和市委“1+1+5”工作举措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持“五个必须”,坚决杜绝“七个有之”,做到“三个决不允许”。

(七)厚培党内政治文化。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大力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干干净净的政商关系。统筹全市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和党性教育资源,充分挖掘五邑红色教育资源,通过教育熏陶,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拒腐定力。运用发生在本级本部门本单位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汲取教训,警钟长鸣,坚决抵制和清除庸俗腐朽党内政治文化,坚决防止和反对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

四、树立鲜明用人导向,提高选人用人质量

(八)突出政治标准。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第一标准贯穿干部工作的全链条,扎实推进和巩固“政治能力提升年”行动成果,实施“一把手”政治能力提升计划,建立健全提升党员干部政治能力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各项措施,严把选人用人政治素质关,对政治不合格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已在领导岗位的坚决调整。坚持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考察识别干部政治素质,建立健全重要岗位领导干部政治素质档案,纳入干部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动态管理。完善专业化考察机制,在考察各环节突出政治标准,开展对政治素质的“首问首测”和“先审先评”。

(九)坚持事业为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实施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提升计划、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计划,为江门改革发展事业锻造一支堪当重任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坚持实干实绩实效用人导向,大力选拔在疫情防控工作最前沿、经济发展主战场、民生保障第一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等重大斗争中表现突出的干部进班子。坚持老中青相结合的梯次配备,统筹用好各类干部资源,扎实推进年轻干部“青苗行动”,合理配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加强和优化群团组织、国有企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

(十)匡正用人风气。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凡提四必”、任前事项报告等制度,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深入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违规用人问题立项督查和“一报告两评议”等工作,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坚持不懈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厉查处任人唯亲、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对“带病提拔”的干部实行倒查,对政治标准把关不严的严肃处理。抓实抓细换届风气监督,严格执行换届纪律要求,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五、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十一)突出抓好“关键少数”。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加强教育提醒,对新任领导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对新任一把手发送书面提醒函。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狠抓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查核工作,精准精细执行“两项法规”,深化随机抽查、查核验证工作。优先处置一把手问题线索,持续推动“裸官”、违规出国(境)、“三超两乱”等专项整治转入常态化管理。

(十二)做细做实日常监督。切实加强党内监督,扎实开展党内谈话,日常谈话经常进行,提醒谈话抓早抓小,警诫谈话严肃深刻。改进谈话和函询工作方法,落实函询回复采信制度,综合运用检查抽查、述责述廉、受理信访举报、办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方式,提升监督实效。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探索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的有效办法,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使党员干部习惯在监督约束下工作生活。

(十三)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全面贯彻党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发挥政治监督作用,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家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用好常规巡察、提级巡察、交叉巡察,推动建立上下联动巡察监督网。推动巡察规范化建设,健全巡察工作制度,把依规依纪要求落实到巡察全过程。压实巡察整改工作责任,加强整改情况监督,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发挥巡察标本兼治作用。

六、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持续深化作风建设

(十四)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民生保障、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等部门,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坚决杜绝形形色色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过硬作风狠抓工作落实,提升工作实效,推动形成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新风正气。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严守精文减会措施,改进督察检查考核方式,提高政务服务效能,让广大基层干部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抓落实。

(十五)严查享乐奢靡问题。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严查享乐、奢靡问题,重点治理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健全完善作风建设制度,不断提升纠治“四风”的能力,弘扬忠诚勤勉、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清正廉洁的良好风尚。

(十六)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准确把握干部在工作中出现失误的性质和影响,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加大对诬告陷害、打击报复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失实检举控告进行澄清,消除负面影响。坚持激励干部奋发有为与整治为官不为并重,推动干部能上能下,正确对待受处理处分的干部,积极、稳妥、合理使用影响期满、表现突出的干部。逐项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一揽子”政策举措,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确保干部的合理待遇、合理权益应享尽享。

七、持续深化标本兼治,提高治理腐败效能

(十七)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坚决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坚决查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政府采购、土地出让等领域腐败。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大力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构建不敢逃、不能逃的防逃新战线。

(十八)深化基层正风反腐。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严惩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深入整治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农村集体“三资”、企业发展等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持续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加强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的监督,加大对村(社区)干部权力运用的监督制约,促进基层党组织全面过硬。

(十九)全面强化纪律教育。持续办好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和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强化正面示范引领,挖掘五邑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勤廉元素,创作廉政文艺作品寓教于乐,营造崇廉尚洁的浓厚氛围。推动“以案促改”,综合运用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方式,扎实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深化以案治本,深入剖析本地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编印警示教育素材,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促使党员干部养正气、祛邪气、固根本。

八、坚持依规管党治党,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二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认真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定期专题研究部署,结合实际制定责任清单和年度任务安排,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党委(党组)书记坚决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做到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大环节亲自协调、重大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

(二十一)提高制度执行力。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制度,从基础制度严起、从日常规范抓起,切实解决基层党的领导和监督虚化、弱化问题,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在每个党组织、每个岗位上。提高运用制度干事创业能力,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考核内容,推动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职尽责、善于运用制度谋事干事。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推动形成不断完备的制度体系、严格有效的监督体系。

(二十二)严格精准执纪问责。完善各级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职能,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切实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准确把握政策策略,用好监督执纪“七个看”和问责“六字诀”,通过有效处置化解存量、强化监督遏制增量。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的,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让管党治党严紧硬成为常态。

全市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精神,认真抓好学习贯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逐级压实责任。2017年7月7日印发的《中共江门市委关于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构建良好政治生态的工作意见》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