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台山市201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函
栏目:招生简章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4/28 10:03 
各有关单位及会计持证人员:
为了进一步做好2016年度台山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台山市财政局《转发江门市财政局关于2016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台财[2016]30号)文件通知要求,现将我市开展2016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类培训和内容
按照省财政厅的要求,2016年我市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实行分类培训。
第一类,企业持证人员。培训内容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
    第二类,行政事业单位持证人员。培训内容为《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会计档案管理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
 
    二、培训的组织实施
    (一)报名方式
我中心是在台山市财政局备案的面授教育与远程教育相结合的培训机构,由我中心负责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各持证人员可自行前来报名或由所在单位统一在我中心报名参加培训。
    (二)培训时间
   从2016年4月开始到12月底完成,1、面授教育:每期培训三天,分设日、夜、周末班;2、网络教育:在我中心购买学习卡,在网站继续教育平台学习24小时,并参加网络考试。
    (三)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70元 / 人,教材费按实收取。
 
    三、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支持、督促并组织单位持证人员参加培训,做好宣传发动和政策解释,积极为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创造条件。
(二)持证人员每年接受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应少于24小时,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将作为会计人员考评职称、岗位聘任、续聘专业技术资格等的重要条件。
(三)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将换发新版证书,以前年度没有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持证人员请尽快补学,以确保换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凡参加培训的持证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给本中心,以备继续教育登记备案使用。
(五)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培训情况将录入会计人员管理信息系统。
 
    四、培训地点及联系方式
培训单位:台山市立信会计与电算化培训中心
地点:台山市科学技术馆三楼
电话:5508697、18929058697、13356550697、13555674331
联系人:黄凤兰、陈建娉
请各单位及广大持证人员从速与我中心联系,报名参加培训学习。
特发此函。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