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作工作台牌的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增强办事公开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经请示市委市府办和有关市领导同意,决定在市直机关各部门单位干部职工中实行办公台摆放工作台牌制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台牌的内容包括单位全称、姓名、职务、本人相片(统一大一寸红底彩照);参考规格:长180mm,宽100mm;台牌需双面打印(样式详见附件)。
二、各单位按照样式自行制作,于3月底前全面完成(已有台牌的单位不需要重新制作)。
三、工作台牌必须放在办公台显眼的位置,不准刻意涂改和转借他人使用。
四、工作台牌是便民举措,是机关作风建设考评的内容之一,请各部门单位认真抓好落实。市作风办将从4月份开始对市直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联系电话:5522162。
附件:工作台牌的样式

台山市党政机关和行业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台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