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中旬至8月中旬,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台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进行了巡察。
一、聚焦要求压责任,确保整改顺利开展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深化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自觉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推动工作落实的现实需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本次巡察整改工作。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2020年10月12日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股室负责人,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三)强化督查,完善机制。对整改工作采取每周报账的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机制,对整改任务进行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切实把问题整改作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对现行制度进行了修订,修改完善《中共台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请示报告制度》等13项管理制度并编印成册,形成了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紧盯问题抓落实,确保整改彻底到位
(一)对“党的领导弱化,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的整改
1.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
(1)关于没有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站位,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委务会议的第一议题和学习中心组首要内容,以上率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委务会于2020年10月15日、11月5日、11月12日、11月19日、12月3日、12月10日开展第一议题学习,共6场次。
二是建立政治要件台账,将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纳入台账管理,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见效。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精神纳入政治要件台账管理。
(2)关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深悟透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通过主要领导带头讲党课、专题辅导等方式,引导全体党员坚持不懈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做到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确保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学笃行。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委务会于2020年11月12日、11月19日、12月10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共3场次。理论学习中心组11月份也专题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抓好党员“学习强国”平台的学习,确保每天每人学习得分均在40分以上。
二是建立学习交流机制,采用学习与发言相结合、撰写学习心得体会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学有思考、学有感受、学用结合。2020年
2.履行工作职责使命感不强。
(3)关于对市直单位党组织建设监督缺位、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党组织设置,核查市直单位党组织设置情况,对核查出问题的3个单位党支部发出《关于做好党组织优化设置工作的通知》,督促整改。目前已经全部完成整改。
二是严格换届程序,对未按时完成委员补选工作的党组织发出《关于做好党总支部委员会补选工作的提醒函》,目前已完成补选工作。向市直单位7个党组织发出《换届提醒函》,提醒即将任期届满的党组织按时换届。
三是严把党员发展程序,认真指导市直单位按照要求和步骤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共发展党员60名。对市直各党组织2021年发展党员计划进行调查摸底,为发展党员工作做好铺垫。
四是针对市直单位党组织建设出现监督缺位、把关不严的问题,2020年11月11日,分管领导对具体负责市直单位党组织建设的组织股同志进行日常谈话,要求切实从严抓好党建工作。
五是加强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培训,向各单位发放《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共64本,供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学习,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2020年11月5日,配合台山市税务局对其辖下各党支部书记、委员进行基层党建业务实操培训。12月1日,组织62名党务干部参加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创新案例现场评选会,现场借鉴学习先进经验做法,进一步抓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
六是做好机关党建“灯下黑”“两张皮”问题专项整治督促整改工作,坚持查弱和补短并举,定期对工作情况进行梳理并完善台账,将机关党建“灯下黑”“两张皮”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纳入2020年市直机关单位绩效考核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指标测评。2020年
(4)关于对市直单位模范机关创建工作指导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市直各单位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回头看”。2020年10月23日,印发《关于报送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回头看”工作情况的通知》,共收集到64个单位报送的资料。将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回头看”工作纳入2020年市直机关单位绩效考核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指标测评。
二是2020年10月28日印发《关于做好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总结的通知》,指导市直各单位召开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工作总结专题会议。
三是2020年11月11日分管领导对具体负责模范机关创建活动的组织股同志进行日常谈话,要求进一步抓好创建工作。
(5)关于对党建经费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0月20日向没有完成党员活动室改造的8个单位发出《关于做好党建经费规范使用的通知》,督促加快工程进度。目前,7个单位已经完成党员活动室工程,1个单位还在建造中。
二是2020年10月29日向未用完党建经费的57个市直党组织发出《关于加快党建经费使用进度的通知》,督促其加快经费使用进度,并要求各党组织于12月底将经费使用及结余情况报市直机关工委,如有结余将全部清零上缴。截止到2020年12月底存在结余党建经费的单位有7个,均已向其发出《上交结余党建经费的通知》。
三是2020年11月11日分管领导对负责党建经费管理的同志进行日常谈话,要求做好下拨经费的使用跟踪工作。
(6)关于推进市直单位党组织党建创新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开展市直机关党组织党建工作创新案例征集活动,推动市直机关党建工作水平上新台阶。2020年7月15日,印发《关于开展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创新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征集案例项目26个,共选出15个市直单位党组织参加
3.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
(7)关于讨论党支部书记人选、股级干部提拔任用,研究机关运动会经费支出等,均由工委书记发言定调;讨论个别干部民主推荐事项、表决向市直单位划拨党建经费,均没有“一把手”发言记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领导班子加强学习《党组工作条例》。2020年
二是加强对会议记录人的指导,规范记录委务会议班子成员的发言。2020年
三是修订完善《中共台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并于2020年12月3日召开委务会议讨论通过,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等进行规范管理,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整改工作开展以来,严格按照规定讨论通过“三重一大”事项共12次。
(二)对“党的思想建设乏力,学习教育效果不明显”方面的整改
1.抓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不严不实。
(8)关于班子成员学习随意应付,领学促学作用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治意识,大力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班子成员发挥领学促学作用,结合委务会议第一议题学习、理论中心组学习,积极主动、全面系统、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新理论新思想,做到学思践悟,知行合一。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委务会开展第一议题学习共6场次。班子成员带头自学《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学习辅导百问》,并撰写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共3篇。
二是2020年11月25日支部书记对心得体会照搬网络文章和互相抄袭的党员进行日常谈话,并教育党员干部端正学习态度,按要求结合学习情况认真撰写学习心得或微心得,杜绝网上照搬抄袭现象。
(9)关于集体学习偶有走过场问题。
整改情况:注重学习质量,不断丰富学习内容和形式,结合实际制定每次集体学习专题,每次学习一般不超过3个专题,进一步完善党支部学习制度,确保学习时间、效果的到位。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党支部于2020年9月30日、10月14日、10月26日、11月6日、11月10日、11月24日、12月24日组织专题学习,共7场次,其中,12月24日举办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邀请台山市宣讲团成员作专题辅导;于10月10日、11月13日、12月16日开展参观学习主题党日活动,共3场次。
2.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力度不足。
(10)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阵地建设不牢固,弘扬新时代党员干部责任担当的主旋律不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市直机关工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定期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委务会议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做到年初有部署、季度有研判、半年有汇报、年终有总结。2020年
二是加强机关党建网站和公开宣传栏等阵地建设,不断加强丰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等内容的宣传。同时,充分利用机关党建网站、机关工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宣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涌现的优秀党员和先进事迹。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机关党建网发布机关党建等宣传报道7篇,微信公众号发布机关党建等宣传报道7篇。
(三)对“党的组织建设不全面,组织力不强”方面的整改
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1)关于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严格按照《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要求,认真落实谈心谈话等准备工作,进一步沟通思想,交换意见,指出不足。2020年
(12)关于问题查摆整改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班子成员强化问题意识,在对照检查前,广泛听取意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在此基础上,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具体地进行党性分析,做到查摆问题不躲闪、不遮掩。认真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深挖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有针对性提出具体改进措施。2020年
二是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0年
三是聚焦问题抓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后续整改,把问题整改作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的突破口,坚持实事求是、把握真改实改的原则,明确整改任务、措施,持续用力,抓好落实。
2.党建示范引领作用未显现。
(13)关于作为指导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的主管单位,在落实党建工作要求方面未能做到示范引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支部书记带头专题学习,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加强本单位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切实落实党建责任制。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党支部于2020年9月30日、10月14日、10月26日、11月6日、11月10日、11月24日、12月24日组织专题学习,共7场次。
二是针对2017年以来党支委会和党员大会会议记录存在主题记录不规范、会议日期只记到月份等问题,加强支委会议、支部党员会议的规范记录,列明会议具体时间、地点、主题、参加人员和请假人员等,做到会议记录清晰、内容详实完整。
三是结合最新的党员义务,2020年10月20日更新党务公开栏内容。
四是创新思路,通过专题辅导、领导讲党课、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开展支部活动,发挥好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2020年
3.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严格。
(14)关于执行任前公示制度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学习中央、省委关于干部任前公示的制度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熟悉干部任前公示要求。2020年
二是严格落实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在委务会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真实准确地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确保公示期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同时避免公示期过长问题,切实做到正确贯彻执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度。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2020年11月10日,对台山市妇女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进行了公示公告,公示期7天,期间没收到任何异议。12月15日,我市召开台山市妇女第十三次代表大会,我委代表参加会议。
(15)关于干部任免讨论事项记录不完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工干部的培训,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提高其规范记录干部任免讨论事项的业务水平。2020年
二是组织班子成员重温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关规定,熟练掌握并坚持做到干部人选动议、确定考察对象、决定合适人选必须经委务会讨论等要求,专人专责认真如实做好干部任免讨论事项记录,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工作规范化水平。
(16)关于干部考察工作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工干部的培训,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提高干部考察工作的业务水平,坚决杜绝再次出现考察组成员不签名、职级晋升使用“提拔任职”“提拔任用”等不当用词的问题。2020年
二是2020年2月提拔和职级晋升的4名人选的考察材料中没有签名的考察组成员,已让其补上签名;更改相关同志晋升四级主任科员的考察材料,将“提拔”等用词均改为“晋升”;关于“部分干部的考察材料中无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的问题,提拔任职干部的考察材料已交到组织部存档。今后,在干部提拔工作过程中,将严格认真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把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如实写入考察材料中。
三是2020年10月26日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本单位任职干部的考察材料全部归入其干部人事档案。经自查,暂未发现中共台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存在股级及以下干部人事档案缺失考察材料的情况。
四是严格落实“凡提四必”,依照干部考察程序,严格审核考察对象的干部人事档案。考察完毕后,全面、准确、客观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并归档,并按照《关于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的要求,做好干部选任纪实材料的归档整理工作。配合市妇联做好台山市妇女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工作,向市妇联提交候选人考察资料。
(17)关于未严格落实回避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组工干部的培训,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落实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讨论干部任免,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2020年
4.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问题较为突出。
(18)关于干部档案整理混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人事干部对人事档案管理的学习,2020年9月21日-25日,选派人事干部到组织部档案室开展为期一周的跟班学习,进一步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水平。
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档案管理工作要求,对9名股级及以下干部人事档案进行重新整理,统一打印档案目录,对档案资料重新认真分类归档并进行编号。整理过程中,发现存在证件复印件模糊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已通知相关同志重新补交。
(19)关于干部档案专项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人事干部对人事档案管理的学习,2020年9月21日-25日,选派人事干部到组织部档案室开展为期一周的跟班学习,进一步规范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
二是做好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工作。经专项审核,对人事档案存在重要学籍材料缺失等问题的,已通知相关同志进行补交。目前,相关同志已补交在职教育电大大学的学籍资料和高中学生档案资料。对“三龄两历一身份”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填写每份档案的专项审核登记表,对相关同志出生时间和入党时间记载不一致的,重新审核认定。
(四)对“形式主义整改不彻底”方面的整改
(20)关于督导调研工作走过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采取实地走访等方式到市直单位开展调研,围绕当前机关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了解市直单位党组织工作开展情况,做到“查找问题、提出意见、跟进整改”,并建立台账。重点指导各单位结合机关党建“灯下黑”“两张皮”问题专项整治、“三会一课”提质增效、模范机关创建等工作,整改存在问题,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为充分挖掘市直机关党建工作亮点,在“台山先锋”微信公众号《“三会一课”提质增效行动》栏目,推出市直12个单位党组织特色经验做法。
二是以“日常督导+年终考核”的方式抓问题整改落实,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在考核中进行扣分。2020年
(21)关于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理论中心组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认真如实做好选人用人工作的会议记录,强化选人用人工作措施,提高选人用人工作水平。2020年11月12日,开展选人用人有关工作业务培训。分管领导授课,相关人员参加了培训,进一步加强选人用人工作规范意识。
二是认真总结2020年以来选人用人工作情况,为撰写年度选人用人工作报告做好充分准备,坚决杜绝照搬照抄等现象。
三是充分运用好“一报告两评议”结果,分析研判民主评议结果反映的突出问题,规范选人用人工作。
(22)关于领导岗位廉政风险排查登记随意应付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2020年10月26日结合台纪发〔2013〕6号文,重新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对原有的12名干部廉政风险防控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动态管理。
(23)关于整改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班子成员带头转作风,坚持问题导向,逐项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认真撰写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主要负责同志对班子成员的发言提纲进行审阅把关,领导班子和每位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多次修改。针对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出来的问题,领导班子认真抓好整改。
二是对2018、2019年述职述廉报告的存在问题相同的班子成员进行批评教育。2020年10月23日,主要领导对存在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流于形式、重复出现问题的班子成员进行日常谈话,杜绝形式主义。
(五)对“党的纪律建设刚性不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的整改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
(24)关于2017年以来,没组织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0月26日中心组专题学习《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2010〕19号)、《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台山市2020年市直机关单位绩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指标测评方案》等文件。
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委务会议重要议题。2020年11月12日,领导班子召开委务会议研究部署2020年市直机关单位绩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落实专人跟进考核有关事项。11月13日,根据市纪委要求准备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测评的相关资料,供市纪委派驻组实地检查。11月17日,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自查,并撰写报告报市纪委。
三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2020年9月30日,召开全体干部纪律教育学习大会,传达2020年台山市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精神,针对中秋、国庆假期提出纪律要求,并结合纪律教育学习部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11月6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全面从严治党专题教育片——淬炼》,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11月10日,全体党员干部参加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举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专题授课,提高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意识。11月24日,党支部召开学习会,深入学习《中共江门市委关于进一步构建良好政治生态的实施意见》,增强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2020年12月3日,召开委务会议讨论通过《中共台山市直属机关工委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等制度,并印发执行。
2.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宽松软。
(25)关于执行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不严,证照管理混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此次巡察发现的问题,运用日常谈话方式对相关工作责任人及干部提出意见建议。2020年10月23日,主要领导就因私出国(境)管理松懈问题,对分管领导进行日常谈话。11月5日,分管领导就护照没有交单位集中保管问题对相关同志进行日常谈话。
二是加强和规范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严格证照管理和申领程序,严格落实因私证照规范管理的有关审批规定,切实加强内部审批制度,坚持“一事一审批”原则,安排专人专办,确保责任落实到位。2020年11月5日,分管领导就未经审批借出港澳通行证问题对相关同志进行日常谈话。
三是加强和规范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因私出国(境)的管理,做好领用和交回证件的登记工作,做到“应交尽交、集中保管”,坚决杜绝个人违规私自持有出国(境)证照和违规办理的现象,对发现的违规问题严肃处理。相关同志已将其过期证照交回单位管理。整改期间没有在职在编人员领用出国(境)证件情况。
四是开展因私出国(境)专项治理工作,撰写自查报告,并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落实退休人员出国(境)证件统一交回本单位保管。
五是加强出国(境)制度建设。2020年12月3日,召开委务会议讨论通过《中共台山市直属机关工委科级以下在职干部和退休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等制度,并印发执行。12月22日,根据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对本单位国家公务人员因私出国(境)专项治理工作实地检查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中共台山市直属机关工委科级以下在职干部和退休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
(26)关于日常谈话工作抓得不全面问题。
整改情况:2020年12月3日修订完善《党员干部日常谈话制度》,落实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干部日常谈话,形成一级谈一级、级级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开展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干部日常谈话11人次。
(六)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方面的整改
(27)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报账手续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运用日常谈话方式对相关干部,尤其对财务工作不认真负责的人员提出相关工作要求。2020年10月26日,主要领导就“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报账手续不严谨”问题,对分管领导进行日常谈话。11月5日,分管领导对报账人员进行了日常谈话,要求从严抓好报账手续。11月18日,分管财务领导对单位出纳人员进行了日常谈话,要求从严抓好报销手续。
二是重新修订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制度学习,加强本单位财务规范管理,促进财务有序运行。2020年12月3日,召开委务会议讨论通过《中共台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并印发执行。
三是加强报账管理,凡报账发票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分管领导签名,注明用途等方可办理报销。2019年献血补助已通知用款人补签名。已经把2019年党务干部培训班的班子讨论会议记录、参训人员签到表附到审批单上。
(28)关于个别大额开支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2月3日,召开委务会议讨论通过《中共台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并印发执行。严格落实《中共台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加强大额开支规范管理,凡5000元及以上的大额开支必须经委务会议讨论通过方可以使用。“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委务会集体讨论决策前,班子成员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确保科学决策。
二是严格执行大额开支审批制度。结合修改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大额开支审批表》,明确凡5000元及以上支出必须要填审批表。大额开支经委务会议讨论后,落实审批后方可支出,并确保审批支出金额与实际支出一致。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委务会讨论大额开支、落实审批制度共6次。
三是针对“2019年11月班子讨论同意划拨党建经费30.7万元,实际划转30.82万元”的问题作说明:2019年11月8日委务会议讨论决定向34个单位划拨党员活动经费308200元,后实际划拨307024元,少划的1176元是中共台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支部的党员活动经费,中共台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也属于划拨党员活动经费的34个单位之一。
(29)关于车辆加油支付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公务用车管理制度,重申公务用车要求和纪律。2020年10月26日,主要领导就“车辆加油支付不规范”问题,对分管领导进行日常谈话。11月5日,分管领导对公车管理人员进行了日常谈话,要求从严抓好日常管理,杜绝用现金加油报账。
二是认真落实公务用车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本委公务用车管理制度。10月19日,办理公务用车加油卡并充值1000元,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加油卡的管理和使用。整改期间公务车未有加油的情况。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522162;邮政地址:广东省江门台山市台城中山路23号市府大院内;电子邮箱:tssjggwbgs@jiangmen.gov.cn。
中共台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