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单位,中央、省、江门市驻我市有关单位:
根据市文明办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市创建省文明城市工作的需要,要求在全市机关开展“道德讲堂”活动。3月11日,我委已举行了市直机关“道德讲堂”启动仪式,为了配合创建省文明城市,进一步扎实提升机关党员干部职工思想道德修养,使“机关道德讲堂”活动顺利有序地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有关单位认真落实。
一、活动时间
2013年3月——2015年12月
二、活动对象
市直各单位、中央、省、江门市驻我市有关单位的全体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干部职工。
三、活动内容
根据中央文明委对“道德讲堂”的流程安排,要求仪式化和规范化并重,至少做到“五个一”,即“唱一首歌曲”、“看一部短片” 、“讲一个故事” 、“颂一段经典”和“送一份吉祥”。
四、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安排表(详见附件1)开展活动,注意把握好活动流程和内容,避免选材离题,并提前一周将有关情况(详见附件2)报送至我委组织宣传股,联系电话:5520268,电子邮箱:ts5520268@126.com。另外,已安排在今年开展活动的单位需在4月10日(星期三)前将活动计划表(详见附件3)报送至我委。附件点击下载
(二)各单位要积极发动本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干部职工人数较少的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与其他单位合作举办“道德讲堂”。活动后,要按要求做好资料存档工作,并及时向我委汇报活动的开展情况。
附件:1.《“机关道德讲堂”活动安排表》
2.《“机关道德讲堂”活动申报表》
3.《“机关道德讲堂”活动计划表(2013年度)》
中共台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