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人民检察院传达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
栏目:组织建设情况   作者:台山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2/06/06 13:08 

近日,台山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及江门市、台山市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干部大会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维良主持,党组成员及专职委员、各内设机构及派驻镇(街)检察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是在我们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豪情满怀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重要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一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跟总书记、奋进新征程的大会,对广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传达学习贯彻省党代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推动省党代会精神在台山检察落地落实。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建引领,从严治党,坚持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在服务全省、江门、台山发展大局中做出检察贡献。

二是在学深悟透做实省党代会精神上下功夫,将省党代会精神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冲天干劲。要心怀“国之大者”,准确把握省党代会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全面落实省党代会各项工作部署,紧扣检察“质量建设年”工作要求,围绕各项业务指标,以问题和结果为导向,深入分析制约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问题所在,更新发展理念,细化工作举措,形成工作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把省党代会精神和工作部署安排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在平安台山、法治台山建设中展现检察担当。

三是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热潮,推动省党代会精神深入人心。采用党组领学、机关党委促学、支部研学、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将学习宣传省党代会精神与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党建等工作结合进行学习培训;用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宣讲;党员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及时把省党代会精神传达到身边群众。在学习中找准检察履职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