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人民检察院党建暨检察文化建设“领航工程”规划实施方案
栏目:制度建设情况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3/13 17:16 

 

台山市人民检察院党建暨检察文化建设
“领航工程”规划实施方案
(2018年5月3日党组会讨论通过)
 
为加强我院党建工作,贯彻落实“政治建检”、“文化育检”方针,充分激发党建和检察文化对检察工作的引领促进作用,现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领航工程”规划是一个长期的系统性工程,首次规划为期三年(2018--2020年),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2018年是第一阶段“基础建设年”:上半年要建立起宣传工作相关制度,完成荣誉室和党员活动室第一期等改造工程,加强宣传电子化平台建设和使用,完善党、团、妇等组织建设,成立文体小组。下半年进行干警活动室、荣誉室第二期等改造工程,加强文体活动的开展和对外交流。
2019年是第二阶段“巩固改进年”:上半年成立工作小组,对已完成项目逐项检查、整理,并提出改进办法;对未完成和正在推进中的项目进行督促办理。下半年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逐项制定目标,继续跟进及完成改进项目。
2020年是第三阶段“精炼提高年”:对原有项目进行总结,得出经验教训,继续找出工作中的不足之处,结合本院和其他院的先进做法,不断予以完善提高。
本规划具体措施包括以下方面:
一、制度建设
(一)新闻宣传工作制度(责任部门:政工科,各部门配合)。
2018年上半年制定和完善《台山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宣传工作规定》,并在全院积极推行和贯彻落实,逐步实现新闻宣传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要点:
1.政工科是我院的检察新闻宣传工作的责任部门;其他部门在工作中也应当重视宣传工作,并积极配合。
2.建立新闻宣传双向供求制度(20184月开始执行)。各部门每季度应向政工部门提出宣传需求,政工科予以跟进及宣传;各部门在工作中如有符合宣传要求的事项,应及时记录,并积极向政工科提供新闻宣传素材。
3.建立宣传工作成绩考核制度(20189月前完成)。实行宣传工作责任制,合理设置考核项目,将每年度的宣传工作成绩纳入部门和个人业绩考评。基本项:各部门每月应上报至少一次宣传需求或宣传素材;各部门人员应关注我院“两微一端”账号,并积极转发其发布的宣传消息。加分项:各部门、人员编发新闻、宣传稿件,被市级以上媒体转发或者编发新闻稿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和考评加分。
(二)党建和党务公开专栏专刊制度。(责任部门:政工科,各部门配合)。
2018年上半年制定并贯彻实行《台山市人民检察院党务公开和党建宣传工作办法》,推动我院党务工作公开透明,让党建宣传工作有系统性、常态化的措施,使党建正能量渗透到日常工作中。
要点:
1.在本院七楼党员活动室设立党务公开宣传专栏;通过一楼大堂LED电子屏幕和各楼层电梯口电子屏幕等刊发党建宣传专刊。
2.党务公开宣传专栏分为:固定宣传栏(墙报):我院党支部相关制度、党章内容、十九大精神、习总书记讲话精神等。宣传板报:我院党务公开信息,包括党风廉政教育材料、党费收缴情况、党建活动图文信息、优秀党员故事、干警学习心得等等。
3.党务公开和党建宣传专刊(以下简称“专刊”)原则上每月一期,采用PPT或视频形式,内容主要包括:传达上级精神;本院宣传专题、优秀工作成果等。每月安排一个部门按固定格式设计制作一期部门党建专刊,主要由青年干警负责编制。
2018年排期表(49月)

月份
5
6
7
8
9
部门
公诉科
未检办
侦监科
民行科
监察室
内容
践行五四青年精神(五四青年节+青年文明岗)
近期未检工作成果
(儿童节)
扫黑除恶成果汇报
(专项行动已过半年)
公益诉讼近期工作成果
纪律教育月

4.专刊由政工科负责,增编特刊由各部门积极配合提供素材。
二、基础平台建设(责任部门:政工科,计财、技术等部门配合实施)。
(一)荣誉室、党员活动室及检察文化展厅建设。
为更好地展示我院的历史荣誉和检察文化建设成果,提高空间利用率和展览观赏性,计划将荣誉室及其室外走廊进行改造,同时安排完成党员活动室建设预计2018年上半年确定建设方案,并完成第一期改造,2018年下半年至2019年上半年进行和完成第二期改造。(详见设计方案)
(二)干警活动室改造。为提高我院七楼两侧娱乐室的利用率,丰富我院干警业余文体生活,计划将其升级改造。预计2018年下半年开展,计划如下:
1.乒乓球室:将乒乓球室分为两部分,室内一半空间继续留作乒乓球室,并保留两张球桌,另一半空间添置若干健身器材。
2.桌球室:将小桌球室开放,保留一张大桌球桌和一张小桌球桌,沙发等物品撤掉;大桌球室改造为活动室,墙上设平面镜,用于活动排练等。
(三)宣传电子化平台建设。宣传电子化平台是指一楼大堂LED屏幕及各楼层电梯口电子屏幕,今后将加强利用。计划2018年上半年试运行,并形成长效机制。
1.添置并调试好新的电梯口电子屏幕。
2.播放内容需定期策划和制作。
3.一楼大堂LED大屏幕和各楼层电梯口电子屏幕播放党务公开和党建宣传专刊,每月一期。
4.电子屏幕主要播放的内容见前文一(二)。
(四)法制教育基地展厅更新。目前我院法制教育基地已完成第一期改造,第二期改造可增加以下方面的内容:
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益诉讼等的相关内容,如相关法律法规、本地案例等。
2.新技术体验式教育设备,例如VR眼镜模拟吸毒画面,亲身体验毒品带来的危害。
三、组织建设(责任部门:政工科牵头,党、团组织、工会、妇委会共同开展)
我院年轻干警占比较大,根据这一实际情况,我院党、团组织、工会、妇委会等组织的建设工作,要提高年轻干警的参与比例,注重将青年人才培养与党建和检察文化工作相结合,让青年人成为各类活动开展的设计者、实施者、受益者。
(一)党组织建设。我院目前有四个党支部,35岁以下青年党员有26人,约占全体党员的38%;党总支及各党支部委员中的35岁以下青年党员有4人,约占全体委员的26%。为了优化党员队伍年龄结构,各党支部应积极发展优秀青年干警为党员,争取逐步实现35岁以下委员占比达到50%以上。
加强离退休老干部的党建工作。一是定期开展党支部学习活动,每年“七一”建党节前后组织离退休老干部进行政治学习;二是每月定期组织早茶座谈会;三是组织节前上门走访慰问;在每年的中秋节或者重阳节期间组织开展一次支部活动。
(二)团组织、妇委会建设(2018年上半年完成)。
四、文体活动(责任部门:党、团组织、工会、妇委会,督导支持:政工科)
(一)成立文体小组(2018年上半年完成)。通过推荐和自荐,并根据干警的特长及兴趣爱好,选出有相关特长的干警,成立相关文艺小组,组建篮球、羽毛球、乒乓球、排球等体育团队,并组织干警进行培训、训练和比赛,丰富干警的业余生活,提高检察队伍的文艺水平。
(二)开展各类文体活动(每个年度制定计划开展)。以党建和检察工作为主题,经常组织开展专题读书研讨会、书画摄影展、演讲比赛、歌咏比赛等文艺活动;利用干警活动室开办舞蹈、瑜伽等兴趣课;定期开展趣味运动会,业余时间组织友谊赛,在院内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氛围。
(三)完善文体硬件设施(2018-2019年),见前文二(三)。
(四)加强对外交流。积极参加各类文体竞赛活动,加强与其他单位之间的文体交流。每月至少安排对外交流一次,并常年开展。
(五)加强检察文艺创作。鼓励干警紧贴检察工作实践,积极创作主题鲜明、内涵深刻、感召力强的优秀检察文艺作品。
(六)相关内容要注重通过内网、专栏和“两微一端”等渠道加强宣传,展现干警风采,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社会形象。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注重真抓实干
1.全体检察人员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党建和检察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积极主动参与各项工作。
2.党、团组织、工会、妇委会以及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具体的分工,认真研究和强化工作措施,注重改革创新,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并做好每一阶段、每一项工作的总结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进行督导落实
本方案公布时,同步成立领导工作小组进行督导落实。
 
 
 
 
台山市人民检察院
2018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