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检察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召开《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专题学习会
栏目:思想建设情况   作者:台山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3/06/20 17:27 

6月19日下午,台山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的通知》《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的通知》精神,省委常委会、江门市委常委会、台山市委常委会精神。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维良主持会议并讲话,全体班子成员、专职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之际,《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在全国出版发行,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供了权威教材。

会议强调,全体干警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著作选读》中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要深刻认识《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出版发行的重大意义,把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好,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教育、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一体领会、整体落实。

二是要把《习近平著作选读》作为主题教育学习、各党支部“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采取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题研学,推动学习全覆盖,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更加深刻体悟真理的味道、思想的力量,更加坚定地沿着科学理论指引的正确方向,积极投身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伟大检察实践。

三是要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做好《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的征订以及宣讲、宣传报道工作,充分运用新媒体开展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解读,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著作选读》,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需求导向,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推动检察工作的强大力量。

会上,相关同志围绕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精神作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