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 | 台山市检察院多维发力,全方位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栏目:检察业务   作者:台山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5/12/26 16:49 

2021年9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正式施行,增加了检察公益诉讼条款。自此,安全生产成为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新增法定领域。


自新修订《安全生产法》施行以来,台山市人民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立足本地涉海、涉侨的区域特点,聚焦人民群众关切的安全生产领域,开展涉渔乡镇自用船安全生产、骑楼历史文化街区消防安全等公益诉讼监督专项7个,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2件,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全方位护航安全生产。

“专项+大数据”监督筛查,精准锁定安全生产隐患线索

创新“专项+大数据”相融合的监督模式,将专项治理目标导向与大数据规模筛查、深度关联分析相结合,全面摸排、精准锁定隐患线索。如在开展涉渔乡镇自用船安全生产监督专项中,自主研发大数据监督模型,调取自用船违法犯罪、安全事故、违规作业等信息进行数据对碰,精准高效发现自用船安全生产线索69条,立案办理相关案件21件,整治违规生产自用船69艘,直接注销收回船牌3个,有力助推乡镇自用船安全生产规范化。



“听证+检察建议”双轮驱动,助力安全生产问题高效解决

综合运用“听证+检察建议”,凝聚治理共识,产生“1+1>2”的聚合效应,推进安全生产问题迅速处置。如在办理骑楼历史文化街区消防安全公益诉讼案中,邀请人大、侨联代表、侨务研究专家等参加听证,共同剖析骑楼消防安全问题的症结,厘清行政部门的监管职责,并研究整改方案。会后向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共排查骑楼建筑804栋,整治安全疏散通道隐患114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77处、违规住人34处,拆除防盗网和广告牌15处,曝光隐患问题31条。

快递物流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

全市骑楼消防安全生产行政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

“机制+联合普法”凝聚合力,促推安全生产共治共管

构建“机制+联合普法”多维参与格局,推进多方凝聚智慧,共商问题,共解难题,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平稳运行。如牵头统战、住建、文广旅体等十四个部门联签《关于建立台山市骑楼历史文化街区消防安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并联合人大、消防、应急管理等部门开展“全民消防、生命至上”公益宣传会。充分发挥台山作为中国曲艺之乡的优势,联合消防大队、戏剧协会共同创作非遗文化广东音乐小曲《消防安全齐心记 百年骑楼携手护》,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让消防普法宣传更加深入人心。

联合多部门签订《关于加强台山市涉渔乡镇自用船管理配合协作机制(试行)》

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就建立《台山市骑楼历史文化街区消防安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广泛征求各部门意见

公益诉讼检察守护骑楼历史文化街区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公益诉讼检察守护骑楼历史文化街区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回头看+人民监督”同步推进,提升安全生产监督质效

建立“回头看”内部监督与人民监督员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立体监督体系,延伸监督广度和深度,全面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如在《安全生产法》修订四周年之际,以现场查看、走访群众、与行政机关座谈等形式,主动对近年来办理的乡镇自用船生产安全、骑楼消防安全、燃气安全等案件开展“回头看”,精准掌握案件处理效果,确保监督落到实处。同时,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的研究提出、“回头看”等办案环节,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广纳群众建议,让监督更见成效更聚民心。

在《安全生产法》修订四周年之际开展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

在《安全生产法》修订四周年之际开展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

下一步,台山市检察院将持续立足主责主业,将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工作落到实处,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在安全生产领域的协同履职,合力筑牢安全生产“防火墙”,推动安全生产从“安全管理”向“风险治理”转变,为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