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5月22日是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今年的主题是“万物共生 和美永续”,呼吁大家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道,创和美永续之路。
5月22日,台山市检察院联合台山市林业局开展“2025年台山市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宣传和实践活动”,通过检察干警以案释法、组织观看该院原创公益诉讼微动漫《台检君履职记:守护“海上大熊猫”》、派发普法宣传资料等方式,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法律意识,“益”起守护生物多样性。




近年来,台山市检察院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开展了一系列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行动,有效保护“海陆空”野生动植物的生存环境和生态资源。该院自2021年以来共办理涉生物多样性公益诉讼案件139件,其中“江门台山市人民检察院对休渔期非法捕捞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广东省检察机关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林某某等八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两高”联合评为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凝聚“海上大熊猫”保护合力 协同筑牢法治科学保护网
国家一级保护水生动物中华白海豚被称为“海上大熊猫”,是海洋近岸生态系统的旗舰物种和指示。台山市位于珠江三角洲西南部,南临南海,海洋资源丰富,拥有中华白海豚省级自然保护区。
近年来,台山市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守护中华白海豚,维护生物多样性。一是积极开展“海洋检察专项行动”,全力打击破坏海洋生态行为。如在办理林某某等人非法捕捞案件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并获得审判机关支持,判令被告人增殖放流斑节对虾54649.55万尾,及时修复包括中华白海豚在内的海洋生物生存环境,有效实现了惩治违法犯罪与修复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双重效果。该案件被“两高”联合评为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二是以“检察+N”凝聚保护合力,构建海洋共治新格局。设立“中华白海豚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站”,牵头海洋行政职能部门座谈研讨,推动建立联合协作机制,部署开展中华白海豚保护监督专项,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强化巡查执法措施、创新科技监管模式、深化部门联动协作、拓展普法宣传方式等中华白海豚保护工作。


落实“外来入侵物种”整治工作 维护红树林湿地生态系统
互花米草作为《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规定的外来入侵物种之一,其大量繁殖不仅会破坏底栖生物、鱼类和鸟类栖息环境,导致滨海湿地生态系统退化,还会致使生物多样性降低,严重影响红树林繁育及湿地功能保护。
2024年1月,台山市检察院开展红树林湿地保护监督专项行动,通过实地踏查与使用无人机航拍、卫星图像等调查手段,发现对台山市多个沿海乡镇约有2000亩互花米草大面积入侵沿海滩涂湿地,严重威胁近岸海洋及红树林湿地生态环境的情况。


台山市检察院通过召开磋商会议、制发检察建议、参加互花米草防治工程项目施工研讨会等形式,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探讨互花米草外来入侵物种管治方法,推动行政主管部门及属地镇政府强化主体责任及协作配合,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全面落实防控治理任务。
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开展湿地互花米草分布现状调查工作,并联合多部门印发《关于转发2024-2025年度互花米草防治任务的通知》至有关乡镇政府,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按时完成防治任务。争取专项清理资金600多万元,分期分段有序开展互花米草清理工作,合计除治面积达2000亩。

施工前

施工中

施工后
检护“飞羽精灵” 筑牢生态屏障
2020年以来,台山市检察院充分发挥“刑事+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优势,积极打击涉非法猎捕、买卖、食用鸟类等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共办理起诉涉野生动物犯罪案件21件27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0件20人,与林业部门、乡镇政府开展护鸟普法宣传活动4次。
今年三月,台山市检察院联合市林业局开展“爱鸟周”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巡查农贸市场、入户派发讲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手册》及野生动物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资料、实地走访田间地头等方式,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意识,提升人民群众爱鸟护鸟的责任感,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保护野生动物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台山市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与行政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行“海陆空”动植物多样性保护职责,为强化中华白海豚保护,推进落实防治外来入侵物种工作,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促进生物多样性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