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节特辑 | 深化妇女权益保障工作 筑牢“她权益”检察屏障
栏目:检察业务   作者:台山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5/03/07 09:30 

自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以来,台山市人民检察院积极部署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检察工作,共立案办理涉妇女权益案件33件,其中包括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件、民事检察案件8件、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1件、涉困难妇女司法救助案件9件。该院通过专项行动、案件办理、司法救助、部门协作、普法宣传等方式,积极履职,主动作为,筑牢妇女权益保障的检察屏障。

畅通诉求表达渠道,落实司法救助工作

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体大厅设置“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专用接待窗口,专门用于接待反映涉妇女儿童信访事项的信访群众,并对5类控告申诉案件优先接待、及时移送、依法办理。2024年以来,该院共收到妇女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共54件次,占信访总量24.88%,均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

以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为引领,深入开展涉案困难妇女司法救助工作,2024年以来共办理涉困难妇女司法救助案件9件9人,向困难妇女发放救助金10.787万元,占救助总金额的43.40%。


积极开展专项活动,深化妇女权益保障监督

一是自主探索开展离婚无过错妇女损害赔偿权利监督专项工作,共立案办理相关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5件,督促规范离婚案件审批程序,切实保障婚姻无过错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权利。二是为保障家暴女性受害者人身安全,督促规范办理当事人申请人身保护令案件程序,在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要严格依法及时送达申请人,及时发挥人身安全保护令对申请人的保护作用。

三是针对企业因经营不善拖欠妇女劳动报酬的情况,共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1件,帮助缺乏必要法律知识的11位弱势妇女共追回薪资8.4187万元。四是积极开展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就市内大型医疗卫生机构、汽车站、体育馆、商场等公共场所未合理配置母婴设施或设施设置不规范的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市内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工作,督促有关企业单位建立健全母婴设施运行管理制度,提高企业单位对母婴设施建设的重视程度,普及母婴设施安全使用知识。


多部门联动协作配合,凝聚妇女权益保障合力

一是与市妇联联签《关于联合开展多元结对帮扶救助困难妇女对象的实施意见》,依托妇联“娘家人”职能优势,提升广大妇女对检察司法救助的知晓度,推动困难妇女司法救助工作更精准高质。二是与市总工会联签《台山市“检察+工会”保障劳动者权益协作工作机制(试行)》,以“检察+工会”模式实现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合力保障劳动者权益。

三是与市法院联签《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助配合机制》,更好地保障妇女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推动民事支持起诉工作高质量发展。四是与市司法局签订《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公益诉讼和法律援助服务工作协助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依法积极履行民事支持起诉及妇女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


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增强妇女权益保障法治意识

一是联合市总工会开展服务保障新业态劳动者权益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提供法律咨询、派发宣传手册等方式,帮助妇女等新业态劳动者提高法律意识,引导她们正确维权,保障新业态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是与市妇联等多个单位共同举办“聚台山巾帼力量 助力高质量发展”台山市“三八”国际妇女节115周年等普法维权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派发《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检察工作宣传资料、现场接受咨询等形式,详细讲解保护妇女权益相关法律法规,鼓励和引导广大妇女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勇于维权,善于维权,依法维权。




下一步,台山市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拓展妇女权益保障检察工作,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不断织密“她权益”防护网,让保护妇女权益的检察屏障更坚实、更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