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 | 公益诉讼筑牢消防安全“防火墙”
栏目:检察业务   作者:台山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4/08/20 17:33 

商住一体建筑是目前城市重要建筑形式,其底层或部分楼层用于商业用途,而其余楼层则用于住宅。近年来商住一体建筑楼部分商铺消防设施不完善、商家消防意识不足导致的失火事故时有发生,商住一体建筑楼的消防安全问题较为突出。

台山市检察院积极履职,促使相关部门加强商住一体楼商户消防安全监管,维护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消防安全的氛围。

简要案情

2024年4月,台山市检察院公益诉讼举报热线接到举报反映台山市某住宅区楼下商铺旁的消防栓被商户擅自用木板遮挡且需用工具才能撬开,严重侵害楼上住户的利益。

接到线索后,该院公益诉讼部门干警立即进行实地走访,发现该小区一、二街属于商住一体建筑,最底层商铺276家,楼上住户998户。楼下商铺存在擅自改变、占用消防设施问题突出。大部分商户为了店面统一装修风格,擅自将消防栓、灭火器等设施遮挡,并随意涂抹消防安全标识,造成消防器材难以辨识且无法正常打开使用,还存在消防设施长期未检测、消防通道被阻塞的情形。上述情形不利于保护人身、财产安全,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

强化协同履职,共治安全隐患

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及生命健康,台山市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邀请相关行政单位、物业公司召开消防安全行政公益诉讼磋商会。

会上,台山市检察院、行政机关及物业公司代表共同剖析该商住一体楼消防安全问题的症结所在,厘清各自职责,并研究整改方案。会议达成一致意见,行政机关应积极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指导物业公司规范实施物业管理工作,督促商户整改消防不规范行为,形成“检察+行政机关+物业公司”的消防安全保护合力,促进问题解决与长效管理。

跟踪监督“回头看”

2024年5月,案件承办检察官来到该商住一体楼开展“回头看”,发现消防隐患整改情况良好,原来被遮挡无法打开的消防栓已经全部按照要求张贴上消防栓安全标识以明显区分,并在门板加上拉环把手,阻塞物已搬离消防通道,七楼以下的住宅楼公共区域面积在100平以下的,已放置最少两个灭火器,破损的消防设备已更新完好。消防安全隐患均已完成整改,切实解决了人民群众诉求,有效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整改前

整改后

整改前

整改后

下一步,台山市检察院将持续立足主责主业,将“检护民生”的要求落到实处,加强对相关职能部门在消防安全领域的督促履职,合力筑牢消防安全“防火墙”,推动消防安全从“安全管理”向“风险治理”转变,防患于未“燃”,为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