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检君说法 | 世界杯我看“刑”,检察官提醒球迷朋友专心看球,别添“赌”
栏目:检察业务   作者:台山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2/11/24 16:09 

四年一次的足坛最重量级大戏世界杯

已经拉开大幕

虽然中国队无缘本届世界杯

但我们约好了要一起看

梅西、C罗、诺伊尔、穆勒等球星的

最后诸神黄昏之战

有的老铁觉得光看球不过瘾

还会在网络进行投注“买球”

然而

人生最大的悲剧

莫过于看了好几场90分钟0:0的比赛

一觉醒来,球没进,人却进去了

人出来了,世界杯结束了……

就此,台检君觉得有必要

翻出上届世界杯压箱底的那个案子

与广大球迷朋友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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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开局”赌球,获刑!

2018年世界杯期间,谭某、严某通过手机微信接受他人足球世界杯比赛赌球投注,自负输赢。当年6月-7月期间,谭某接受下线冯某、林某、彭某等人投注金额250万余元,严某在上述期间接受参赌人员孙某、吴某、蔡某世界杯外围投注共计100万余元。

台山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谭某、严某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均已构成赌博罪,依法判处谭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判处严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另外,参赌人员孙某、吴某、蔡某因参与赌博赌资较大,情节严重,分别被台山市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15天和行政罚款2000元。

说到这里

台检君还想起这两年办过网络赌球案例

对在世界杯期间

那些准备或已经在网络直播平台

“蠢”蠢欲动

想“大显身手”的主播们

台检君忍不住再次普法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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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引流”投注,获刑!

2020年1月至2021月3日22日期间,被告人朱某某、赵某某(刚大学毕业不久)分别于加入以化名“赌鬼”为首的“鬼族”团队,利用收米直播平台为跨境赌博网站“米乐”“贝博”担任体育赛事直播主播,为网络赌球投注平台引流而投放广告和发展会员,从中收取服务费。其中被告人朱某某收取服务费共计191777元,被告人赵某某收取服务费共计146060.4元。

台检君认为,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当下,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各类赌博APP利用直播赌博、线上跨境赌博等赌博活动也搭上网络顺风车,包括被告人朱某某、赵某某在内的成员的“鬼族”实际上是利用网络直播的便利,通过直播带赌的方式吸引观众赌球,沦为境外赌博公司的揽客工具和帮手,为跨境赌博网站投放广告、发展会员并收取服务费。其二人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台山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某、赵某某为赌博网站投放广告、发展会员,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综合考虑朱某某、赵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上缴违法所得,依法判决朱某某犯开设赌场罪(从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60000元,判决赵某某犯开设赌场罪(从犯),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60000元。

不单单组织网络赌球涉嫌违法犯罪

参与网络赌球

可能也会涉嫌违法犯罪

有人可能会说

难道足球竞猜都是违法骗人的了

在这里

台检君要先为大家解析

参与世界杯竞猜的两种不同“姿势”

到正规体育彩票店进行投注“竞猜” → 合法

不以营利为目的,持少量财物进行输赢竞猜的,属于正常的文娱活动。所谓彩票,是指国家为筹集社会公益资金,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而特许发行、依法销售,自然人自愿购买,并按照特定规则获得中奖机会的凭证。

到正规的中国体育彩票店进行投注,是国家允许并承认的合法且有效的中国体彩中心的足彩“竞猜”,是完全可以放心。这是一项支持公益的慈善活动,既不违法,也不犯罪。但小投怡情,大投伤身哦。

声称能买彩票赌球的网络平台投注“竞猜” → 违法/诈骗

网上购买足彩,有不少网站是假冒中国体彩中心彩票站名义的私人庄,或者是外国赌球公司的代理网站。台检君经查阅相关资料,确认目前中国体育彩票不存在任何线上购买的网站或者APP,不存在线上体育彩票购买途径。相关部委在2018年联合发文,坚决禁止擅自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行为,严肃查处企业或个人违法违规网络售彩等行为。并且在该法规中明确规定,未经国务院特许,禁止发行其他彩票。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销售境外彩票。

事实上,检索以往媒体报道,也能发现因赌球引发的不良事件:2018年,金某在网上找“专家”预测世界杯赛事结果,交纳2万元的“指导费”后,“专家”与客服消失不见;2021年,温州市民王女士因轻信“足球分析大神”的忽悠,半个月的时间被骗走61万……

台检君提醒

世界杯期间需“擦亮眼”做文明观众,远离非法赌球和“非法彩票”,避免落入网络赌球陷阱。在观赏精彩体育竞技赛事时,尊重体育精神,合法合规使用微信等社交媒体,认清赌球危害,远离赌球行为,切勿心存侥幸、抱着一夜暴富的心理参与其中,让世界杯变成世界“悲”!

法条链接

任何形式的赌博行为均不被法律所允许,根据行为情节轻重,分别由《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政手段与《刑法》的司法手段予以惩戒。

1.参与赌球,构成违法。参与赌球一般属于违法行为,可对参与人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2.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构成赌博罪。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所谓“聚众赌博”,是指行为人组织、召集较多的人纠集在一起进行赌博,部分行为人通过聚众赌博,从中抽头渔利,俗称“赌头”。值得注意的是,“赌头”本人并不一定直接参加赌博。所谓“以赌博为业”,是指以赌博为常业,即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的行为,俗称“赌棍”。要根据赌博行为的时间延续性和长期性等实际情况确定是否以赌博为业。

3.组织、开设赌场的,构成开设赌场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加大了对开设赌场罪的打击力度,将开设赌场罪的法定刑由“三年有期徒刑”调整为“五年有期徒刑”。根据修正后的《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谓“开设赌场”,是指开设专门用于赌博的场所。随着科技的发展,开设赌场的形式也在发生变化,在互联网进行网络赌博的情况日益增加。根据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行为,均属于开设赌场行为。

举报投诉方式

同时,如发现疑似网络赌博等违法违规行为,为了家人朋友免遭诈骗和财产损失,请第一时间通过微信客户端或小程序腾讯卫士进行投诉和举报,让我们一起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秩序。

◆微信客户端投诉指引

个人账号投诉:微信对话窗口➛右上角…➛投诉➛发布不适当内容对我造成骚扰➛赌博➛提交投诉证据

微信群投诉:微信群聊窗口➛右上角…➛投诉➛该群存在赌博行为➛提交投诉证据

朋友圈投诉:长按头像➛投诉➛发布不适当内容对我造成骚扰➛赌博➛提交投诉证据

视频号投诉:视频号头像➛右上角…➛投诉➛违法违规➛提交投诉证据

直播间投诉:视频号头像➛右上角…➛投诉➛违法违规➛提交投诉证据

◆公安机关举报指引

举报网址:http://www.gdjubao.cn/

举报邮箱:gdswxb-gd12377@gd.gov.cn

举报公众号:网信中国-12377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