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检君工作笔记 | 高墙内的正义,我们来维护!
栏目:检察业务   作者:台山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2/05/07 09:04 

小编说:对很多人来说,看守所是一个神秘的地方。在检察机关,有一个部门,负责监督看守所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维护高墙内的公平正义。这个部门是什么?还有哪些职能?小哥给你介绍!

大家好!我叫李云,是台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书记员,主要负责协助检察官开展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和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收集。今天,就由我来给大家介绍我的日常工作吧!


我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和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收集的职能设置在第三检察部,主要职能是:

  1. 对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 对人民法院执行财产刑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 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提请、审理、裁定、决定、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 对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 对强制医疗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 对看守所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7. 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8. 对公安机关侦查的留所服刑罪犯又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对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9. 受理刑事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控告、举报和申诉等工作。


我负责的工作主要有看守所检察、社区矫正检察、协助检察官办理各类纠正违法案件、受理控告申诉案件,同时负责收集由检察院立案侦查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


平时,我会到看守所进行日常检察,了解看守所的执法监管情况。

对看守所在押人员厨房和库房进行实地检察,查看食物原材料和食品留样情况,保证看守所食品卫生安全。

实地检察看守所医疗室、药房、治疗室等区域,查看医疗档案。

到看守所的视频监控室查看监控视频,有时也用广播进行法治宣传教育。

到看守所监区参与安全大检查,查看是否有违禁品。

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防止刑讯逼供和冤假错案的发生。

△疫情期间,利用远程视频进行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

我们会不定期实地检察本市各司法所,检查社区矫正档案,监督社区矫正监管执法情况。同时也会和社区矫正对象谈话,了解他们的情况,维护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

为深化检务公开,更好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案件办理质量,我们会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来参加。

我还是本院的自侦工作联络员,除了收集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以外,也协助检察官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你知道吗?

人民检察院可以立案侦查的14个司法工作人员实施的职务犯罪罪名:

(司法工作人员包括:公安、检察院、法院及司法局等部门的工作人员)

  • 非法拘禁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司法工作人员除外);

  • 非法搜查罪(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司法工作人员除外);

  • 刑讯逼供罪(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 暴力取证罪(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 虐待被监管人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

  • 滥用职权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非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情形除外);

  • 玩忽职守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非司法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情形除外);

  • 徇私枉法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

  •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

  •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三款);

  •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三款);

  • 私放在押人员罪(刑法第四百条第一款);

  •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刑法第四百条第二款);

  •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刑法第四百零一条)

如果您发现有司法工作人员实施了上述14种侵害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行为,可以向我们举报,我们会依法调查处理。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的需要,非必要来访的群众可以通过寄信、来电、网络等方式向我们进行举报。

以下是我们的联系方式:台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0750-5552278、5552287

来信请寄:广东省台山市台城街道凤凰大道118号(台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