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涉民营企业社矫对象法律监督 护航民营经济发展
栏目:检察业务   作者:台山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2/01/25 18:22 

为更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简化对处于社区矫正期间的企业人员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请假的批准方式,近日,台山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刑事执行检察职能,更新司法理念,深化检务公开,主动对该市涉民营企业的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生产经营请假管理开展检察监督工作,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办理案件,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本次听证会由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石羡迎主持,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社区代表担任听证员。听证会还邀请了大江司法所所长列席,社区矫正对象伍某及其保证人也参加了本次听证会。

据了解,该社区矫正对象系佛山市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的销售经理。该公司主要生产、销售运动手套,公司出于业务需要,表示希望伍某能够继续为公司工作。听证会上,社区矫正对象伍某陈述了申请理由,表示非常需要这份工作,希望能够做出好的业绩,以缴纳剩余的罚金和赔偿金。

听证员向司法局代表了解了司法所对伍某经常性跨市县活动所采取的电话报告、拍照定位上传、定期实地走访等监管措施的情况。承办检察官阐述了该项工作的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依据,出示了到公司实地调查的照片、申请书、公司营业执照、调查笔录等案件材料。三位听证员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综合案件情况后,提出了评议意见。

据统计,我院执检部门自2020年6月以来,通过举办公开听证会的方式,已对多名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监督对象赴外地生产经营请假活动进行检察监督,有效保障了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生产经营活动的请假权利,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取得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