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检简讯 | 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 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栏目:检察业务   作者:台山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1/12/14 16:51 

近日,台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维良列席台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就一起刑事再审案件发表意见。

列席审委会前,张维良检察长听取了案件承办人对案情的详细汇报,并充分查阅了相关案情资料,充分做好列席审委会的各项准备。

会上,承办法官对案件相关情况作汇报后,张维良检察长对案件事实、证据、再审拟判决结果等方面发表了意见。后经法院审委会反馈,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列席意见。

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形式,也是检法两院实现良性沟通的重要途径,通过对疑难复杂个案讨论、重大问题研究,有利于提高司法办案质效。

下一步,台山市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规范相关工作要求,加强与审判机关的沟通交流,持续推进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构建检法良性互动关系,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质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更快更好实现,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更高要求,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