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文明接访系人民 擦亮文明服务窗
栏目:检察文化   作者: 发布时间:2006/12/26 00:00 

创建“文明窗口”事迹材料:

文明接访系人民 擦亮文明服务窗

    一年来,我院控告申诉检察科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工作方针,突出“惩治职务犯罪,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充分发挥控申检察职能,为构建和谐社会,惩治腐败,打击犯罪,维护司法公正,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建设和廉政建设起了积极的作用。我院控申科已先后被省检察院评为93-94年度、95-96年度、97-99年度、00-02年度文明接待室。

    一年来,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64件,其中来信56件,来访108件(包括重要来访37件,普通来访70件,集体访2件,检察长接访4件)。

    一、领导重视,加强软硬件建设,为控申工作创造好环境

    1、积极主动抓好控申工作。院党组统一思想认识,加强控申检察建设,提出争创一流文明接待室,对创建中心的问题和困难即使予以解决。同时成立了信访工作和创“文明接待室”领导小组,检察长亲自担任组长。

    2、改善接待室的条件。接待室宽敞明亮,设备齐全,电脑、电子消毒柜、空调机、新款家具等一应俱全,镶有各种接访制度的镜框一字排开整齐地挂在墙上,布置得美观大方得体,干净整洁,使来访群众一进入我们的接待室就有一种温暖、舒适的感觉。

    3、加大科技投入。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院党组拨出专门经费,设立举报电话自动受理系统,提高了控申工作的科技含量,使举报控申科在本院各办案部门率先实行了举报线索微机管理和无纸化办公,使办公条件大为改善,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4、加强控申队伍建设。院党组不仅重视控申科的基础设施建设,而且从科的人员配备到队伍培训等方面都给予重视,并开展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活动,使控申干警牢固树立“为民、便民、利民”的思想,控申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得到不断提高。

    二、完善制度,规范接待行为,树立控申工作好形象

    一年来,我们逐步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规范了文明接待工作,使控申工作和文明接待室建设走上了正规、健康的发展道路,树立了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1、规范了接待行为。先后制定并在接待室墙上挂上了有关等制度,要求接待人员仪表端正,着装整洁,挂牌接待,文明用语,对来访人员热情周到,态度和蔼,认真听、仔细记,既约束、规范接待行为,又方便群众监督。

    2、为群众信访提供必要的指引。主要是制定并对外宣传了有关规定和举报中心举报电话及检察干警违法违纪举报电话等制度和内容,使人民群众知道了如何信访及如何保护自己的信访权利,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盲目信访、多头信访和越级上访。

    3、规范了举报线索及其他控申案案件的分流处理程序。对信访材料坚持统一登记、专人管理、严格审批、及时分流、归口办理,保证了信访信息畅通无阻,反映问题及时分流处理。

    三、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涉检信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妥善、及时依法处理涉检上访案件

    1、 强化思想认识,做好深入排查工作

    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信访的重要指示,充分认识处理涉法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和秉公办案,文明执法的观念,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一年来,我院共排查涉法涉诉上访7宗,其中,不服法院判决的有4宗,不服检察机关处理的有1宗,不服公安机关处理的有2宗。对排查的上访案件逐人逐件登记,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及时处理,及时向上报告。

    2、认真开展办理涉财信访、联合接访等专项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省院转发的关于开展办理涉财信访专项活动的通知,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切执行。一是领导重视,保障办理涉财信访工作深入有效开展;二是积极行动,认真排查,摸清底数;三是建立和完善办理涉财信访案件的工作机制,把做好息诉工作作为办案的必经程序。

    此外,按照江门市政法委和台山市政法委的统一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联合大接访活动,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第一仔细摸排,找准重点。在开展联合大接访行动前,积极做好准备工作,对上访老户、缠访户和存在隐患的人员进行统一摸底排查,逐一把脉,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根据查找的问题确定工作重点,为整个接访工作打下坚实基础。第二严格程序,依法处理。对上访人所反映问题,符合法律规定的,依法妥善解决;不符合规定的,讲清法律法规,作好思想稳定工作;对借机寻衅、无理取闹的,依法严肃处理。

    3、妥善处理涉检案,做好息诉和防治工作。

    处理涉法上访案,一要依法律程序严格处理,二要做好法律解释,做好善后工作。这是我们办结案件的标准。如陈健律控诉案。陈健律来访反映今年7月29日其三兄弟出海捕捞,其中其弟弟陈健灼被渔政船上人员打致重伤,公安机关只对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陈健律等人认为市渔政大队执法人员存在渎职行为等问题,要求查清。我科受理该案后,依照法律规定程序将案件转我院反渎职侵权局办理。反渎职侵权局对该案进行了初查,并对涉案地台山市横山贝类护养增值区管理小分队负责人何新凌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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