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人民检察院疫情防控期间检察服务工作指引
栏目:检察公告   作者:台山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2/03/18 18:35 

当前国内疫情呈多点散发与局部暴发并存态势,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坚决有效阻断疫情输入传播,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现就近期台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工作有关事项指引如下:

一、即日起进入本院办公区域的所有外来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指引,进行体温测量,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提供48小时内江门地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出具的、14天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二、尽可能防范人员接触造成疫情风险,非必要不来现场,信访人需要法律咨询、控告申诉的,请尽量通过以下方式办理:

1. 邮寄。请将控告信、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以及所有法律文书等材料邮寄至:广东省台山市凤凰大道118号台山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收。

2. 来电。法律咨询请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

3. 线上办理:

(1)登录网页版12309中国检察(www.12309.gov.cn)。

(2)通过手机登录“检察12309”APP。

(3)关注“12309中国检察网”微信公众号。按照相关操作指引填写相应信息,反映诉求。

三、即日起暂停线下审核、预约、辩护材料传递等工作。当事人及辩护律师如需办理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预约阅卷、提交辩护材料等事项,可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网页、微信公众号进行办理,也可通过电话方式办理,相关辩护材料应采取邮寄方式进行传递。

四、即日起暂停线下阅卷业务。需要申请阅卷等业务的,律师可通过绑定案件后,在“12309中国检察网”网页申请线上阅卷,本院将及时办理并推送案件电子卷宗。若因相关规定未能提供线上阅卷服务的,本院将采取检察专递的方式,将电子卷宗光盘邮寄至对应律师事务所。

五、即日起暂停律师会见等线下事项的办理。若需向承办检察官反馈意见,应通过办公电话及提交书面意见等方式进行交流沟通。

有关案件办理的其它不尽事宜,请联系本院案管部门查询,联系电话:0750-5552206。

台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