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依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拟对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李某华赴外地生产经营请假活动法律监督事项召开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听证会时间
2021年7月23日10时00分
二、公开听证会召开地点
台山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有意参加者请于2021年7月23日09时00分前致电0750-5552287报名参加。
特此公告。
台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7月21日